Re: [問卦] 廢死團體呢?監獄出事了!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2-11 20:07:01
※ 引述《LssFOREVER (過去的承諾不過是個屁)》之銘言:
: 跟廢死怎麼會沒關係
: 今天那些人怎麼敢這樣做
: 因為他們都是都是被關了30 40年的受刑人
: 就算有得假釋
: 可能也要十幾年才能出來
: 反正都要被關那麼久
: 當然就要賭一次
: 反正有廢死聯盟在
: 我這次賭輸了還是繼續關
: 也不會被判死刑
呃...我查了一下法律規定
他們的行為依法是沒有"死刑"這個選項的
這樣您的論述要不要修正一下?
法律規定不能判死刑是立法者的問題
不要把屎都往法官或廢死聯盟身上撒
: 賭贏了就自由了
: 這種穩賺不賠的你要不要賭
: 會有這種心態就是因為廢死聯盟
: 你敢說沒有關係?????
題外話,廢死聯盟談的是制度的問題
你們在意的是個案的問題
這樣討論的立足點不一樣是不會有結論的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2-11 20:07:00
只要真的動手 就全速向死刑前進了
作者: wonder007 ( )   2015-02-11 20:09:00
嗯嗯 拿槍挾持獄長而已 尚未泯滅人性
作者: PePePeace (什麼都不會)   2015-02-11 20:10:00
談制度為什麼常針對個案發表高見? 連執行死刑都有話講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1 20:10:00
其實殺人罪與毒品罪最重都可以判死刑廢死聯盟談論制度?但是他們都針對個案做辯護耶.....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2-11 20:11:00
先備份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5-02-11 20:12:00
制度那就是司改問題!
作者: hn15835163 (亮光)   2015-02-11 20:13:00
何不看看鄭先生那精美的律師團?
作者: ahaming (ahaming)   2015-02-11 20:13:00
http://goo.gl/ZLGkt5 刑法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鄭立德 殺人罪
作者: antony609 (※太陽※)   2015-02-11 20:26:00
根本跟廢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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