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向總統閣揆洩密 黃世銘判1年3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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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馬王政爭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黃世銘
先後向總統馬英九及前閣揆江宜樺,洩露特偵組尚未偵查終結的辦案內容及監聽對象的通
聯記錄等機密事項,今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黃世銘1年3月徒刑,得易
科罰金,全案定讞。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年指揮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疑涉貪
瀆案,竟在承辦檢察官訊問證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期間,夜奔總統官邸,提供偵查報告
及監聽譯文給總統馬英九,事後再向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相關偵查機密,去年被台北
地院依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合併判刑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元。
黃世銘不服判決,雖請辭檢察總長,仍自認無罪並提上訴,卻在上月申請退休獲准,每月
爽領17萬餘元退休俸,高院考量他堅不認罪,多判他1個月徒刑,全案定讞。(法庭中心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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