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ChinaGy (偶不素426)》之銘言:
: :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231695_1
: : (自由時報)
: : 6囚犯自盡 李茂生:悲情鬼島人權是幻覺
: : 為何這個社會在最初的時候,不伸出援手,而且在最後的時期,也僅是要求法與秩序?
: : 什麼人權,什麼復歸,其實都僅是幻覺而已。特別在這個悲情的鬼島。
: : ==========
沒上過這老師的課,
(((只能說在象牙塔裡的學者總會有自己獨特的思維,
但是上過他保成大弟子的刑法課
只能說對於人權
他們總有一些很美好相信人性本善的解釋~
(但是每次只要問:倡導加害者人權的當下,檢討過受害者的人權了沒?~
就會開始那套逝者已逝..
「刑法不該是應報刑而應該是矯正人民過錯,以期重新適應社會的制度..」
這根本就和妙天佛法一樣
後面一堆聖光,但始終無法感化我..
(可能是我第一位刑法老師他老爸是警察有關係吧..
極度討厭重刑犯XDD
自己也承認台灣監獄是做得不夠好~
但是對於人權~
應該只限於那種初犯,然後犯下對社會為害相對小的受刑人吧
比如說:不太侵害人身安全的 財產犯罪 或 刑度較低的社會公共安全犯罪等等
然後給予點就業輔導這樣~
(一直覺得募兵兵源從這下手是好選擇..
這種重罪犯者~(刑度20~30年以上甚至無期的高風險罪犯~
覺得最適當的人權
應該是給他們有隨時安樂死的機會~
或是再適當時機讓他們在監獄作點事情~
比如說 做做餅乾 坐坐勞役 每個月給他們18K左右的薪水~
而不是做做心理測驗騙騙受訪員
繼續假釋出來為害社會..
至於那些一天到晚提倡假釋的法匠學X
只能說
完全輕忽台灣文化受日制影響很深,(整個假掰)
社會根本不可能接受有重刑犯前科的人,
就算當下想要重新做人
被社會投以異樣眼光太久,
朋友又是些物以類聚的人
再犯率絕對超過8成~ ((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雖然說狗改不了吃屎
但也是因為這種狗
這個社會給他吃的就只有屎而已..
還是覺得強制入伍是好選擇....
反正出來都多大了
也絕對稱不到終身俸
陰間做錯事情
也絕對看不到畫面..
這樣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