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XANNA ()》之銘言:
: as title 這六個人好多都是毒品犯罪 事實上監獄超收也是這個原因
: 一橋茂生師說過多次 台灣有三大國罪 "酒駕 性侵 毒品"
: 而毒品真正的源頭 好像就是白色巨塔耶 (科p表示: 做為醫生 我最痛恨毒品)
: 現在的問題是 毒品有必要關到這麼重嗎? 處罰這個根本是活在鴉片戰爭的陰影吧?
: 立法者的思維還停留在19世紀東亞病夫 抵禦帝國主義的悲情嗎?
: 很多歐洲國家都適度開放 而且也不會定那麼重的刑期
: 腐蝕人心腐蝕健康的娛樂太多了 為何獨尊毒品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啊啊啊啊?
毒品犯罪太重根本是假議題,
問題在於判罰毒品犯罪的標準不一嘛。
舉個例子:大麻合法化。
大家先吵一通
什麼有的國家合法啦,什麼有的國家禁止啦
什麼大麻比香菸成癮性還不足,比香菸更健康啦,什麼大麻會有幻覺香菸不會啊
什麼大麻幻覺比酒輕微多啦,什麼酒精適當攝取有益身心大麻哪有啦
這個爭論板上是可以屁幾百篇的,就擱置不論
但是現在可怕的地方在
毒品判定的標準不一
一個都可以討論要不要合法的『大麻』,跟安非他命一樣列在二級
更害人不淺成癮包尿布的K他命,白板青發,居然跟FM2一起列在三級
不管是販賣吸食轉讓持有還是強暴威脅他人食用,刑期整整差了快一半
告訴我,這是什麼邏輯?
今天柯p揭開答案了
原來是因為我們的政府說
『現在監獄都塞滿了,如果再把k他命列為二級毒品,
監獄根本就塞不下去』
這個理由,誰聽的下去?
理組的人講求的不是該不該,說難聽點,你今天要全部槍斃也是你家的事
但你不能輕的關,重的放,
標準不一比起什麼都可怕
所以毒品犯罪太重根本是假議題
關鍵在於標準不一,我們該好好重新檢討毒品分級制度,以及各級毒品受刑程度才對
諱疾就醫,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