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撲馬FB

作者: birderent   2015-02-12 14:11:45
我是法律系的!我也支持死刑。刑法之於憲法中保障人權
的意義是避免法益受侵害!如果侵害法益的人不受到或不
付出侵害他人法益的代價,則憲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權、自
由權及憲法第22條概括保障的人權法權利要如何彰顯!雖
然我知道犯罪的發生不是僅有犯罪者有問題,而是,臺灣
社會的制度造就無數的犯罪人!又如要避免再犯或重刑犯
鋌而走險(如昨日的台版監獄風雲),我認為死刑是必須的
!法律所謂的有教化可能應限於初犯,多次的殺人行為或
暴力行為已可以證明犯人的情緒控制已非一般人般的冷靜
,如不與以處極刑(死刑),社會要付出多大的代價,犯罪
人才會引發或然率般的「惻隱之心」,基於上述,我支持
死刑對犯罪者或社會都是Z>B。
作者: end81235 (21)   2015-02-12 14:12:00
藏頭在哪?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5-02-12 14:13:00
台灣不適合廢死 這種太前衛的作法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5-02-12 14:13:00
重點在於 殺人並不是激動造成 而是經過冷靜計畫行事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5-02-12 14:14:00
講白了 台灣人太理茫濫情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5-02-12 14:19:00
整天台灣人理茫濫情 外國人就是浪漫多情ZZZ國外廢死跟當年台灣景氣好一樣道理 大家都有錢 誰管你貪污不貪污 就當給你小費 國外大家生活爽 誰管你死不死說的這麼好棒棒 怎不他X去中東提倡廢死 再說中東百姓濫情又理茫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2 14:21:00
撲碼這篇根本沒談廢死 為什麼變成討論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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