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ermjapan (洨日本)》之銘言:
: 問那種魏應充或是王令麟的那種獄中生活就不好玩了
: 八卦版這麼多大大應該也有入獄過的經驗吧
: 要不要分享一下呢?
: 順便告訴大家歹路不可行
奮力揭開監獄中的黑幕
1981年8月10日,李敖二度入獄,刑期為6個月,服刑地點為台北縣土城鄉立德路2號
台北看守所。
台北看守所繫台灣32座監獄中最大的一座,原計劃關押犯人2600人,實際關了3300人
,超關600人,關押的犯人佔全島犯人二分之一以上。
李敖屬輕刑犯,本應關在台北監獄。台灣當局的"法務部"考慮台北監獄太擁擠,沒有
單獨監房,如果將李敖與其他犯人關押在一起,會知道很多內幕,故將李敖關在台北看守
所的一間單房裡。
儘管國民黨想方設法控制李敖,不讓李敖多知道監獄中獄警們做的壞事,李敖還是通
過各種途徑蒐集到了台北看守所內軍警內外勾結謀利殘害犯人的種種惡行,然後將蒐集到
的材料悄悄在獄中寫成了兩篇文章,一篇是1981年11月16日寫的《只換屁股不換針》,另
一篇是長達4萬字的《監獄學土城——天下沒有白坐的牢》。
李敖揭露台北看守所獄警違法亂紀的種類達40多,事例上百個。
按照台灣當局的規定,安排到工廠、打雜役的犯人,必須是判處5年以下徒刑,入獄
有一個月時間,而且要行為良好。
由於犯人蹲在號子裡寂寞難敖,大多數犯人千方百計找關係、挖門道下工廠做工或干
雜役,如送飯、打水、掃地、洗衣、種花等,以打發時光。另外,犯人不蹲牢房,搞香煙
及違禁物品比較方便,還可在走道里走來走去,也可以自由自在地去洗澡。
台北看守所的軍警們對到工廠做工、打雜的犯人,根本不按入獄一月、行為良好、5
年以下輕刑的原則考慮,而是憑內外關係或是否得了好處等原因安排。
有個叫歐陽坤的犯人,判了7年刑,按規定不能做雜役,由於台北看守所戒護課長王
文發得了他的好處,到牢房不幾天,王文發就安排他做雜役。另一個叫陳廷柳的犯人,判
刑8年,與看守所長朱光軍有關係,也不蹲號子,被安排干雜活。
22歲的王建福,因犯欺詐罪被抓進監獄,因與獄中警官陳清華、陳台生等人有關係,
不到幾天就被安排做雜役。王建福利用做雜役之機,偷偷摸摸地用伙房的茶水桶做疊羅漢
,然後翻牆逃出了監獄,成為轟動台北看守所的一件大醜聞。
李敖還說,有的犯人被安排做雜役,還是台灣當局的司法大衙門或更高層次的大官授
意的。
李敖在獄中還獲得台灣"副總統"謝東閔與獄中軍警串通包庇犯人的典型例子。
謝東閔出面關照的犯人叫洪炳麟,台灣彰化縣人,與謝東閔關係極為密切,並得到他
的一再提拔。1980年7月,洪在謝東閔的關照下,升任彰化水利局副局長。此公陞官後,
仗著有大後台,忘乎所以,大肆貪污。這一年夏,此公與水利局處長蔡甘清涉嫌收受紅包
12萬元,於9月3日被檢察機關收押。
此時,謝東閔因妻子潘景清病故,加上又在反貪的風頭上,無法顧及洪炳麟的事情,
檢察機關不知洪有大後台,便將洪炳麟弄進了台北看守所。
過了一段時間,反貪風聲過了,謝東閔也從喪妻的悲痛中解脫出來,有時間過問洪炳
麟的案子了。
他得知洪炳麟的案子還未判決,特地給"法務部長"李元簇打招呼,說洪炳麟的問題沒
有那麼嚴重,可從輕處理。
李元簇接到謝東閔的電話,自然不敢怠慢,馬上給地方法院打招呼。
由於有上層重量級人物出面關說,洪炳麟很快走出了台北看守所,而且還官升一級,
做了水利局局長。與洪炳麟同時犯案又同時關押在台北看守所的蔡甘清,雖被判了5年徒
刑,也因有人關照,被看守所軍頭違規安排在輔導組做雜役。
有人問看守所長朱光軍,蔡甘清被判5年刑,不應做雜役,為什麼還安排他做雜役?
朱光軍公開說:"他的情況有些不同,不但可以做雜役,而且還可以提前出獄。"
洪炳麟出去後,蔡甘清如熱鍋上的螞蟻,通過親屬用重金四處挖路子,找關係,力爭
早日出獄。
果然,蔡甘清的親屬找到了一位他過去的很有權勢的老長官。不久,蔡甘清的那位老
長官來看他,當著看守所的軍警咆哮道:"如此小事,還要收押,收拾行旅,趕快回家!"
第二天,看守所長朱光軍將蔡甘泉放回去了。
李敖在監獄蒐集到駭人聽聞的事情,就是看守所的軍警不論大小,都在非法走私各種
貨物和毒品,發犯人的財。
看守所的軍警分日班、夜班,無論日班、夜班,均由一主管帶班,日班、夜班輪流轉
。
軍警走私,都在夜間進行。
走私的物品有香煙、紅中、白板、檳榔、迷幻藥等。到了深夜,夜班主管常把香煙一
包包地圍在腰間,然後帶入獄舍交貨時,將外衣解開,像彈夾一樣的香煙就赫然出現。如
果是酒,就裝在保溫杯或塑料袋中帶進去。
犯人喝酒時,走私軍警就在門外替犯人望風,以防被其他軍警發覺,可謂服務周到。
有些犯人一喝走私酒時,密不透風,等酒喝完了再利用白天放風的機會,又繪聲繪聲
地講給李敖聽,使李敖知道監獄中軍警們走私的內幕。李敖很細心,將他們告知的事情一
一記錄下來。
監獄軍警有甲乙兩股,兩股之間矛盾甚大,經常互鬥,斗的重點,就是抓對方在獄中
走私的問題。如果有一方查出對方在獄中走私香煙、白酒、紅中、白板之類的物品,就對
犯人施刑,直到犯人交待出是誰走私的,走私了哪些物品,貨物的來源,然後再出對方的
洋相,將對方的軍。
有一次,第一股主任、遮務鄭主管、余主管在第四工廠做雜役的王純處查出了5公升
高梁酒,立即被他們銬在擔架上,然後,用皮鞭對王純進行抽打,逼他交待是哪個軍警走
私進來的酒,他怕得罪另一股看守的軍警,咬牙不說,結果被抽打得昏死過去。軍警們怕
王純死了,又用冷水潑他的身子,使他甦醒過來。
王純的一位獄友看不過去,通過秘密管道告訴了王純的家人,王的家人立即到檢察院
去狀告台北看守所的軍警凌辱人犯。
檢察官來後,看守所的軍警又採取各種手段給王純施加壓力,要他不要亂說,也不得
講挨打的事,否則,要吃大虧。王純想到還要在看守所呆一段時間,講出去對他沒有好處
,向檢察官隱瞞了挨打的經過。
在看守所大小軍警的壓力下,王純還叫家人撤回了狀子,進監獄調查此事的檢察官見
王純不合作,再不追查此事了,一起嚴重違法亂紀的大案,就這樣不了了之。
有了這次教訓,看守所的軍警又變換走私手法。他們將各種走私物品先賣給關在獄中
的流氓犯人,再由流氓賣給其他犯人。因為流氓犯人花錢大方,酒煙及毒品的消耗量大,
經濟效益好。另外,流氓比較講義氣,愛面子,嘴巴穩,受刑也不會供出走私的軍警。有
一次,獄警譚坤泉將600顆"紅中"、"白板"、迷幻藥交給犯人徐開喜在獄中出售,大賺了
一筆。
一般人認為,在社會上,流氓與警員勾結比較普遍,沒有想到,在監獄中,流氓與軍
警勾結得比社會上還要緊密。
至於以朱光軍為首的獄警在其它方面謀利、發財的花樣、形式,那就更多了。
在獄中,李敖蒐集到軍警虐待犯人的事實,更是駭人聽聞。
1981年9月30日晚,值夜班的警員黃銘強看到監獄一舍13房一名犯人抽老鼠尾(手卷
煙),認為此犯人違犯監規,突然對這個犯人拳打腳踢。引起同牢犯人的憤慨,群起指責
黃銘強毒打犯人的野蠻行徑。黃銘強見全房犯人都罵他,悄悄溜走了。
事後,黃銘強向所長朱光軍匯假報,隱瞞自己毆打犯人的惡行,只說13房犯人鬧事,
不服管教。
朱光軍聽了,極為震怒,下令將13房的犯人蘇照男、廖明胤、周揚傳、郭進坪等11人
帶出來,然後送到忠三舍犯則房,全部戴上腳鐐,再進行毆打。犯人疼痛難忍,大聲哭喊
,哀叫聲全所都能聽到。
第二天,朱光軍等軍警又在囚愛一號如法炮製,將1、5、8號房的犯人張漢旗、江林
成、彭錫龍、賴鼎明等13人五花大綁起來,再進行毆打,犯人妻慘的哭喊聲,院牆外面的
人都能聽到。13個犯人個個被打得皮破肉綻,傷痕纍纍。
這些犯人被打後,李敖馬上通過內線將挨打的犯人的名字一一記錄下來。他說,他要
找機會為受酷刑的人鳴冤叫屈。
台北看守所對犯人最嚴酷的懲罰,是"綁擔架"。
所謂綁擔架,就是將犯人的手腳用4個手銬銬在急救用的擔架上,一天到晚不准動彈
,吃飯由人喂,喝水由人灌,屎尿全拉在褲子裡。此酷刑是朱光軍的拿手好戲,也是犯人
非常害怕的一種酷刑。犯人李文榮被綁過七天七夜,另一犯人吉永城被綁時,朱光軍還對
吉永城說:"今天要你上擔架,我們已報告過上級。"
吉永城向他求情放下來,他罵了一聲就走了。
不知是誰,將吉永城被綁上擔架的消息密報了檢察院。第二天,檢察院的人突然要來
參觀監舍,朱光軍慌了,將原計劃綁7天的吉永城提前解下來。檢察院的人員進來時,什
麼也沒有看見。
至於濫用其它戒具虐待犯人的情形,台北看守所內時常發生。
李敖在獄中期間,還接連發生幾起犯人被活活打死的大事故。儘管國民黨軍警對李敖
進行嚴密的封鎖,還是有人悄悄地告訴了李敖。
李敖認為,這些非正常死亡的犯人,肯定與獄中軍警有關,將他們的名字及離奇死亡
經過作了記錄,並寫入文中。
李敖舉出的第一個離奇死亡的人叫李聰明。
李聰明47歲,正值壯年,因犯強姦罪,於1981年7月17日逮捕入獄。1981年7月31日晚
上8點,李聰明突然受傷,在送往板橋中興醫院急救途中死亡。
為了掩人耳目,看守所長朱光軍說,李聰明進監時,發現他有外傷,由於不很明顯,
沒有給他申請保外就醫,但在獄內,先後給他治療過6次,因不知他的內傷非常嚴重,所
以出了問題。台北看守所一向禁止軍警打犯人,也禁止犯人打犯人,並嚴加防範。有人說
李聰明死於被打,絕無可能。
李聰明死後,檢察官及"法務部"的官員到獄中調查,知道內情的人都不敢說真話,"
法務部"的法醫鑑定導致李聰明死的傷,應在兩天之內,從受傷到死亡,也應在一、二小
時內。
過了4個月,檢察官等原與李聰明同房的3名犯人出了獄,再傳呼他們訊問,他們再才
向檢察官透露了李聰明離奇死亡的真相:7月31日,李是被獄中軍警鄭文良用腳踢死的!
1981年9月20日,只有31歲的送液化氣的工人毛松楓在土城永豐路180號偷竊時被捕,
板橋分檢處檢察官劉福聲要毛松楓拿10萬元交保,毛說沒有錢,檢察官就將他收押,關進
台北看守所。當時,他的身體很好。
28日上午11時10分,獄警突然將他送到板橋中興醫院治傷,下午兩點15分在醫院死亡
。
毛松楓死後,朱光軍等獄警說毛松楓身體原來就有病,入獄時未進行徹底檢查,也可
說對他的"健康檢查"未盡到責任,以至進來兩天就死了。
毛松楓的親屬對此有懷疑,因他們在監外,無法入獄內調查此事,有疑也沒有辦法。
馬來西亞華僑張權,因在台灣犯欺詐罪入獄,也在1982年1月14日不明不白地暴斃。
1981年10月21日,另一犯欺詐罪的老頭林志新,本來患有肝病,按規定不能進伙房做
飲食工作,看守所的軍警不顧這些,強迫他到伙房煎蛋,而且連煎86天,硬要他把肝炎傳
染給別人。林志新得不到休息、治療,最後堅持不住,倒在伙房,1月19日送到病舍時,
就閉上了眼睛。與林志新相熟的犯人們都說,林志新硬是獄警們整死的。
更不可思議的是,台北看守所的軍警不但殘害犯人,而且還殘害犯人親屬。
台灣著名歌星楊茜茜的男朋友楊思平因犯罪被捕入獄,關押在台北看守所。楊茜茜與
楊思平感情甚好,幾次到獄中探望楊思平。
楊茜茜膚如凝脂,面如蓮花,歌聲甜美。她每到看守所探望一次楊思平,就惹得那些
獄警們流口水。
1981年8月14日晚上7時,獄警吳肖緯、許文志、魏文龍打電話給楊茜茜,告知楊思平
有重要事情告訴,請她到統一飯店咖啡廳會面。
楊茜茜接電話後,未仔細考慮,按時赴約。
她當時還想,吳肖緯、許文志等人已與她相熟了,為使獄中的男友得到他們的關照,
去另一個地方與他們會面,甚至給他們唱一兩首好聽的歌,也是可以的。
獄警們到了統一飯店咖啡廳後,楊茜茜對他們十分熱情,還出錢給他們弄吃弄喝。隨
後,楊茜茜又邀請他們到她的住所去看看。楊茜茜的邀請,對幾位色鬼來說,是跛子上樹
-一巴(爬)不得。
當時,楊茜茜住地有一女友。那位女友怕影響楊茜茜與軍警的談話,主動先回去了。
哪知,楊茜茜的女友一走,吳肖緯、許文志、魏文龍這夥人面獸心的傢伙凶相畢露,
突然把門一關,將楊茜茜按倒在床上,脫光她的衣服,輪流對她強姦。
楊茜茜突然受此襲擊,難以忍受,第二天含淚去告了吳、許、魏3個流氓軍警,吳肖
緯當天被捕,許文志、魏文龍逃跑。
後來,在朱光軍及許文志、魏文龍親屬的一再勸說、壓力下,楊茜茜與許、魏二人的
家屬達成和解,許、魏的家屬向楊茜茜賠償了一筆"遮羞費"。
舉凡監獄,都有獄醫,台北看守所給數千犯人治病的情況,遭得不能再遭。為此,李
敖在《只換屁股不換針》一文中,對此作了詳細的披露。
前面提到台北看守所有3300人,只有專任醫師、護士各1人,醫生每天要給400人看病
,可見看病量之大。因獄中犯人中的病號太多,醫師、又是課長的金亞平根本看不了,故
他乾脆不看,專做他的課長,把看病的事情交給一個姓王的女護士。
後來,王護士也不看了,又把看病的工作推給藥劑生和犯人中懂點醫術的人。
不久,國民黨捕到因墮胎犯罪的婦產科醫生黃仁溫、晁煜,監獄就把看病的事情全交
他們負責,黃、晁二人雖然只專婦科,監獄的任何病人要他們看,她們也不推辭,胡亂看
一通。
牙醫雖然也有一個,他卻只在星期一看病。每個星期一,他最少要敷衍幾十人。如果
犯人在星期二至星期日患了牙病,那就苦了。
李敖說,台北看守所給犯人打針,也是古今罕見的奇景。不管多少人,只用一根針管
一根針,那種場面像是領配濟米,大家排好隊,露出屁股,然後依次向前挪動。打針師是
個獸醫,用一根針管和一根針,插入藥瓶取藥、注射、再吸藥,再注射……
這種方式注射,一人有病,可傳染給全監獄犯人;此種注射法,全世界也恐怕只台灣
才有。
為此,李敖寫了兩首諷刺詩:
大牢陰氣陰森森,
排隊看病如狼奔;
獸醫下令齊脫褲,
只換屁股不換針。
只換屁股不換針,
獸醫妙手要回春;
回春不成不要緊,
不愁病人不問津。
李敖在牢中寫成了《監獄學土城——天下沒有白坐的牢》、《只換屁股不換針》兩文
後,再弄上6張圖片,繪圖一幅,連同其它文章一起通過秘密管道弄了出去,交給台北四
季出版公司,作為《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7冊《勇氣·腳氣·針》出版。
1982年3月1日,《勇氣·腳氣·針》在台北面世。
此書一出現在攤子上,民眾紛紛搶購,台北看守所內的黑暗內幕及軍警們的醜惡嘴臉
,一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李敖的這一舉動,如同一顆原子彈在島上爆炸,引起國民黨的"行政院院會","立法
院"及報刊、電視的大爭吵,國民黨"立法委員"溫士源還發表公開談話,說李敖對"政府"
、司法及軍警的殺傷力太大太大了,應全力阻止李敖"英雄形象"的流傳。
國民黨"法務部"和台北看守所的獄警怎麼也搞不清,李敖在牢中除放風外,沒有去過
工廠,也沒有做過雜役,怎麼知道如此多的內幕。他們還四處調查是誰向李敖提供了材料
,是誰給李敖通的風,查來查處,沒有任何結果。
李敖與軍警的筆斗,獲得了大勝。
李敖此舉,說明他的牢真的沒有白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