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獄挾持/鄭立德發5聲明 施蜜娜:有比

作者: nuggets (舟彿全槐)   2015-02-12 19:02:21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監獄挾持/鄭立德發5聲明 施蜜娜:有比這更合理的要求嗎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大寮監獄昨(11)日發生受刑人挾持人質事件,4名歹徒在今日清晨5時9分舉槍自盡
,典獄長安全步出監獄,引起台灣社會震驚;對此,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的女兒施蜜娜於
臉書PO文,針對帶頭挾持者鄭立德的5點聲明發表看法。施蜜娜表示,人犯了罪、殺了人
,還是人,他生而為人,直到死去都是人,在人生的過程中的每一刻,國家都必須保障他
的人權。坐牢的人不是罪犯,他們是犯過罪的人,所以「不管鄭先生是否被冤枉,我認為
他提出的幾點要求是合理。」
施蜜娜指出,鄭立德犯罪,所以我們剝奪他的權力,在一定的範圍內,這是這個國家社
會的共識,是我們約定好一起生活所要遵守的法律。但是現在受刑人在獄中受到的對待已
經不是我們原先約定好的矯正,現在受刑人受到對待已經是虐待、酷刑。他們活著的尊嚴
,同樣必須受到國家保障。我們限制他們身體的自由,我們讓他們在監獄裡接受矯正,但
是我們不能剝奪他們的希望,不能踐踏他們的尊嚴,「他們要求一視同仁,還有比這更合
理的要求嗎?」
施蜜娜坦言,現在電視都在討論監獄維安的漏洞,她不知道在這個時間點說這些是好或是
不好,事情還沒有釐清楚,除了這5點聲明,她也沒有深入瞭解非常多,但是看了這幾點
聲明,她認為台灣獄政的問題,受刑人的人權問題可以開始討論。
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
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
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
內衣褲都不購,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我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
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再你還有能力之前,救
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要減為什麼
不能一視同仁嗎?不是都是罪犯嗎?
施蜜娜臉書全文:
「給人一點希望好嗎」
我不知道在這個時間點說這些是好或是不好,事情還沒有釐清楚,除了這5點聲明,我也
沒有深入瞭解非常多,但是看了這幾點聲明,就針對這幾點聲明,我的想法如下:
不管鄭先生是否被冤枉,我認為他提出的幾點要求是合理。
人犯了罪、殺了人,還是人,他生而為人,直到死去都是人,在人生的過程中的每一刻,
國家都必須保障他的人權。
他犯罪,所以我們剝奪他的權力,在一定的範圍內,這是這個國家社會的共識,是我們約
定好一起生活所要遵守的法律。但是現在受刑人在獄中受到的對待已經不是我們原先約定
好的矯正,現在受刑人受到對待已經是虐待、酷刑。
我們以為一定要見血才是殘酷,像IS那樣才是酷刑,但是我們都忘記了,這世界上最恐怖
的莫過於失去希望,絕望可以把人變成動物,把人變成惡魔。絕望可以讓一個人自殺,也
可以讓一個人屠殺。
每一個人都有權利期待一個更美好對未來,國家有給予每一個個人對未來的希望的義務。
希望,就像生命一樣,是人權。
坐牢的人不是罪犯,他們是犯過罪的人。
他們活著的尊嚴,同樣必須受到國家保障。我們限制他們身體的自由,我們讓他們在監獄
裡接受矯正,但是我們不能剝奪他們的希望,不能踐踏他們的尊嚴。
他們要求一視同仁,還有比這更合理的要求嗎?
哪一個五歲小孩不會大喊不公平?
現在電視都在討論監獄維安的漏洞,希望明天他們的聲明可以見報,我們可以開始討論台
灣獄政的問題,受刑人的人權問題。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ppt.cc/PczL
5.備註: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4-02-12 19:02:00
GG SUMIDA
作者: zx97009 (帳號長期停用)   2014-02-12 19:02:00
女如父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5-02-12 19:03:00
馬總統真的是很好的法務部長
作者: eu3 (^^)   2015-02-12 19:03:00
幹…
作者: z85822559   2015-02-12 19:03:00
pu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5-02-12 19:03:00
扯XD
作者: happinessum (バナージ・リンクス)   2015-02-12 19:03:00
被太陽花趕走的下去領500啦
作者: kryadsr (高度專業廢話訓練師)   2015-02-12 19:03:00
她在講殺小?
作者: quinietos (quinientos)   2015-02-12 19:03:00
醒醒吧 都是戲 沒人死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2-12 19:03:00
XD
作者: jockercard (小丑牌)   2015-02-12 19:03:00
我先
作者: cnb072148 (Oxford)   2015-02-12 19:03:00
...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5-02-12 19:03:00
合理?CD中求幫噓
作者: DarkChilles (太陽球迷真可怕)   2015-02-12 19:03:00
那什麼時候合理的叫你爸把紅衫軍的結餘款吐出來?
作者: a58461351 (9527)   2015-02-12 19:03:00
什麼東西啊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2 19:03:00
阿扁能騙倒整個醫療團隊也滿猛的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2-12 19:04:00
扯到阿扁這論述就毀了 哈哈
作者: eu3 (^^)   2015-02-12 19:04:00
畜生是沒有人權的
作者: bluesky95622 (緋雲)   2015-02-12 19:04:00
濕蜜捺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2-12 19:04:00
再講到馬英九 更是毫無可信度 廢文一篇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2-12 19:04:00
這裡輪不到你說話
作者: SE4NLN415 (SE4N)   2015-02-12 19:05:00
褫奪公權還需要法官釋憲嗎?
作者: carlos5978 (翼雲)   2015-02-12 19:05:00
跟他老子一樣
作者: kevin80112 (加油好嗎)   2015-02-12 19:05:00
強盜又殺人還累犯坐什麼牢 應該一開始就拖去槍斃才對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2-12 19:05:00
好像我們欠殺人犯勒
作者: SE4NLN415 (SE4N)   2015-02-12 19:05:00
原來我闖紅燈跟們強盜賣毒品殺人是一樣的 喔~~~~
作者: YesGG (↖㊣把刀王㊣↘)   2015-02-12 19:05:00
。。。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2015-02-12 19:05:00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我會拿一箱雞蛋幫他洗臉!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2-12 19:06:00
哪有這種論證法,不管怎樣,我認為是合理的?
作者: whitezealman   2015-02-12 19:06:00
like father, like daughter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5-02-12 19:06:00
現在是大家搶著坦就是了?
作者: q22w (摁)   2015-02-12 19:06:00
褫奪公權再靠北啥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2-12 19:07:00
有沒有現在所謂什麼人權人士講的人權好像都是無條件的。
作者: googlo (googlo)   2015-02-12 19:07:00
言之無物
作者: jet113102 (傳說中的Yi)   2015-02-12 19:07:00
跟他老子一個樣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12 19:07:00
矯正署對犯人教化了這麼多年得到這樣的結果…很奇怪…
作者: vul3196   2015-02-12 19:07:00
公三小
作者: zzzMTV (我不是芝龍)   2015-02-12 19:07:00
既然敢犯重罪就要有接受制裁的準備誰管你?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2-12 19:07:00
~~~~~阿扁除騙過一群醫生外 還能騙過檢測儀器~~~~~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2-12 19:07:00
屁話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2-12 19:08:00
憲法有自由權,廢監所~~~~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2-12 19:08:00
被害人不是人 被黑道殺害活該
作者: deed0903 (我該說什麼)   2015-02-12 19:08:00
受害者呢?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2-12 19:08:00
不是罪犯…只是犯過罪的人????
作者: aiti80630   2015-02-12 19:08:00
北七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2-12 19:09:00
沒有尊重別人人權的人到底憑什麼談人權?
作者: drigo   2015-02-12 19:09:00
是呀~ 應該還要每週固定讓茶店小姐進監幫受刑人攝護腺機保
作者: howard878   2015-02-12 19:09:00
有比這更可笑的要求嗎 捐100之類蠻好笑沒錯啦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2-12 19:09:00
果然是中國黨好朋友 惋惜黑幫生命 痛斥阿扁裝病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2-12 19:10:00
海水退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2-12 19:10:00
抱歉 我不承認人渣是人那些被殺害的 被毒害的,他們的權利誰關心?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2-12 19:11:00
我有不同看法。他女兒這點不錯,真的是人權鬥士
作者: hashock (CASTER 7)   2015-02-12 19:12:00
殺人的人,人人得而誅之。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5-02-12 19:12:00
正式宣布進入黑道時代 大家可以一起來當更生人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2-12 19:12:00
叫你爸還大家錢 有比這更合理的要求嗎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2-12 19:12:00
雖然太極端
作者: PBlumer (圓維拉)   2015-02-12 19:12:00
爛透了 最好都不要關是吧
作者: waxapple1   2015-02-12 19:12:00
低級,壟斷、集體控制社會情緒,媒體夠了沒,煩不煩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2-12 19:13:00
但是如果這幾個紅營敗類。都用大愛包容,那就是真的再爭取人權,而不是看顏色
作者: wcyboy478 (夏勾)   2015-02-12 19:13:00
這不是她瘋就是我們都瘋了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5-02-12 19:14:00
我是人你也是人 為什麼只有你坐牢 因為你他媽是罪犯啊
作者: eviltool (eviltool)   2015-02-12 19:15:00
當你是誰?靠爸族閉嘴好嗎?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5-02-12 19:15:00
分什麼微罪重罪 廢話殺人強姦累犯還隨便假釋喔
作者: ohmygodf11 (^^")   2015-02-12 19:15:00
垃圾還要人權?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2-12 19:15:00
她是信基督教的嗎?聖母化
作者: zidane05 (ios)   2015-02-12 19:16:00
@@
作者: blakedawes12 (長腿舒舒)   2015-02-12 19:17:00
輪不到你刷存在感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2 19:17:00
其實沒給他吃子彈就已經很有人權啦~~~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2-12 19:18:00
合理個屁
作者: acer758219 (地獄倒楣魯)   2015-02-12 19:18:00
合理在哪?
作者: bustyma19 (麥瘡治)   2015-02-12 19:19:00
自以為文青在文字裡繞圈圈
作者: allenthu (跟世界說掰掰)   2015-02-12 19:21:00
幹!改天勞工去綁架慣老闆對峙 看你會不會替勞工說話 操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5-02-12 19:24:00
這智障小屁孩在幹麻
作者: allenthu (跟世界說掰掰)   2015-02-12 19:26:00
領22k工作責任制 房子買不起 是否犯罪被關才能有"人權"
作者: surfboy (烤雞雞)   2015-02-12 19:27:00
如果知道會那樣當初就不該犯罪一錯再錯頗呵
作者: sabrina2597 (迷途知返)   2015-02-12 19:28:00
納稅養他們吃住幾十年 不贖罪還想討錢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5-02-12 19:29:00
說阿扁裝病的是想秀下限?
作者: slimak (shady)   2015-02-12 19:30:00
叫你爸還我100塊幹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5-02-12 19:30:00
坐牢的人不是罪犯是什麼
作者: k10055960 (我不想做太陽)   2015-02-12 19:32:00
GG ranran der
作者: andy410061 (高坂桐乃は俺の嫁)   2015-02-12 19:35:00
合理? 別犯罪不就好了
作者: j68Jiang (lzmjjpp)   2015-02-12 19:39:00
誰?掛門聯那位嗎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2-12 19:41:00
Zzz
作者: davidowen (Q_Q)   2015-02-12 19:42:00
以德報怨,何以報直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5-02-12 19:42:00
誰?屁話一堆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02-12 19:45:00
哪裡虐待 酷刑? 這些人犯罪還導致社會恐慌 才真正可惡
作者: sissyfox (西西湖)   2015-02-12 19:45:00
坐牢的人不是罪犯,他們是犯過罪的人???表達有障礙嗎?
作者: annie   2015-02-12 19:48:00
需要特地出來強調合理性是吧
作者: h360 (小月月)   2015-02-12 19:49:00
不說話沒人會覺得你是製丈
作者: coolron (RR)   2015-02-12 19:51:00
原來大腦萎縮可以假, 拜託馬狗快假給全國人看好嗎
作者: bala73 (=3=)   2015-02-12 19:53:00
幹你娘供三小屁話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2-12 19:56:00
請更正為"供小三屁話"。
作者: w8071 (蝦尾)   2015-02-12 19:58:00
歡迎收看 鬼話連篇
作者: muscleless (小腹人)   2015-02-12 19:59:00
不重要
作者: akito19 (艾卡瑪琳的微笑)   2015-02-12 20:01:00
之前跟老爸疊疊樂的有他嗎?
作者: ingantai (八八傑)   2015-02-12 20:08:00
酷刑?頂著十度低溫看收容人抱著棉被打呼,然後自己連椅子也沒有,冷到gg縮成一團這樣值班一小時才領52塊3才叫酷刑好嗎
作者: hankhui3175   2015-02-12 20:13:00
合理在哪?????????
作者: tbmip   2015-02-12 20:13:00
是的,妳說的沒錯。但你是誰?
作者: hankhui3175   2015-02-12 20:14:00
重罪減刑個屁 還有三振條款不需要修
作者: lovetoshinya (艾多心夜)   2015-02-12 20:17:00
先思考你為什麼在裡面吧!講什麼鬼話!然後護行的 腦子有事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