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監獄挾持/鄭立德發5聲明 施蜜娜:有比這更合理的要求嗎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大寮監獄昨(11)日發生受刑人挾持人質事件,4名歹徒在今日清晨5時9分舉槍自盡
,典獄長安全步出監獄,引起台灣社會震驚;對此,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的女兒施蜜娜於
臉書PO文,針對帶頭挾持者鄭立德的5點聲明發表看法。施蜜娜表示,人犯了罪、殺了人
,還是人,他生而為人,直到死去都是人,在人生的過程中的每一刻,國家都必須保障他
的人權。坐牢的人不是罪犯,他們是犯過罪的人,所以「不管鄭先生是否被冤枉,我認為
他提出的幾點要求是合理。」
施蜜娜指出,鄭立德犯罪,所以我們剝奪他的權力,在一定的範圍內,這是這個國家社
會的共識,是我們約定好一起生活所要遵守的法律。但是現在受刑人在獄中受到的對待已
經不是我們原先約定好的矯正,現在受刑人受到對待已經是虐待、酷刑。他們活著的尊嚴
,同樣必須受到國家保障。我們限制他們身體的自由,我們讓他們在監獄裡接受矯正,但
是我們不能剝奪他們的希望,不能踐踏他們的尊嚴,「他們要求一視同仁,還有比這更合
理的要求嗎?」
施蜜娜坦言,現在電視都在討論監獄維安的漏洞,她不知道在這個時間點說這些是好或是
不好,事情還沒有釐清楚,除了這5點聲明,她也沒有深入瞭解非常多,但是看了這幾點
聲明,她認為台灣獄政的問題,受刑人的人權問題可以開始討論。
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
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
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
內衣褲都不購,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我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
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再你還有能力之前,救
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要減為什麼
不能一視同仁嗎?不是都是罪犯嗎?
施蜜娜臉書全文:
「給人一點希望好嗎」
我不知道在這個時間點說這些是好或是不好,事情還沒有釐清楚,除了這5點聲明,我也
沒有深入瞭解非常多,但是看了這幾點聲明,就針對這幾點聲明,我的想法如下:
不管鄭先生是否被冤枉,我認為他提出的幾點要求是合理。
人犯了罪、殺了人,還是人,他生而為人,直到死去都是人,在人生的過程中的每一刻,
國家都必須保障他的人權。
他犯罪,所以我們剝奪他的權力,在一定的範圍內,這是這個國家社會的共識,是我們約
定好一起生活所要遵守的法律。但是現在受刑人在獄中受到的對待已經不是我們原先約定
好的矯正,現在受刑人受到對待已經是虐待、酷刑。
我們以為一定要見血才是殘酷,像IS那樣才是酷刑,但是我們都忘記了,這世界上最恐怖
的莫過於失去希望,絕望可以把人變成動物,把人變成惡魔。絕望可以讓一個人自殺,也
可以讓一個人屠殺。
每一個人都有權利期待一個更美好對未來,國家有給予每一個個人對未來的希望的義務。
希望,就像生命一樣,是人權。
坐牢的人不是罪犯,他們是犯過罪的人。
他們活著的尊嚴,同樣必須受到國家保障。我們限制他們身體的自由,我們讓他們在監獄
裡接受矯正,但是我們不能剝奪他們的希望,不能踐踏他們的尊嚴。
他們要求一視同仁,還有比這更合理的要求嗎?
哪一個五歲小孩不會大喊不公平?
現在電視都在討論監獄維安的漏洞,希望明天他們的聲明可以見報,我們可以開始討論台
灣獄政的問題,受刑人的人權問題。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ppt.cc/PczL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