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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李全教碰壁 台南高分院「抗告駁回」
2015年02月12日18:48
(更新:新增影片)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遭法官裁定羈押,律師團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抗告駁回
」,李全教可能將在看守所度過農曆新年。
高分院法官認為,李全教觸犯《選罷法》第100條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在場目擊證
人指證筆錄,及其他證據佐證。李全教若獲釋,他可能透過議長職務勾串共犯及證人,讓
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日後恐嚴重妨礙檢察官蒐集及保全證據的偵察行為,所以裁定「抗告
駁回」。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言人葉居正說,抗告駁回有兩個理由,一、李全教涉嫌觸犯《選罷法
》第100條第1項對有投票全人行求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在場目擊證人的指證筆錄,
及其他相關證據資料佐證,依據證人的指證筆錄,抗告人及相關共犯間,有共同湮滅證據
之虞。
二、李全教與共犯、證人間有多項聯繫管道及地點,李具有議長職務,又與部分共犯間有
一定情誼,有能力與機會親自或利用他人勾串供證,讓案情晦暗不明,日後恐嚴重妨礙檢
察官蒐集及保全證據的偵查行為,李全教具有勾串、滅證的高度危險,符合《刑事訴訟法
》第101條第1項第2款的羈押事由。合議庭法官裁定「抗告駁回」。
法界人士表示,李全教抗告駁回後,可以再向台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但不得再提抗
告。律師團則說,尚未接獲相關通知,將待接獲公文後,再與李全教討論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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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報導)
發稿:16:36
更新: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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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1) 依法不得抗告,看來議長大人要在監獄裡吃年夜菜囉~(聽說菜色不錯?)
(2) 法院是民進黨開的,請在野黨不要干預司法!!叭叭!! 阿扁請下台負責!!
(3) 龍介兄又出來刷存在感啦~KMT好清廉,反觀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