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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競總主委 月領18萬遭柯府批肥貓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勤查帳,他發現連勝文競選總部前主委陳炯松,擔任台北病理中心
董事長,每個月領18萬,年薪超過2百萬,只要出席開會還有8千元可以領,市府內部會議
討論時,還有高層痛批陳炯松是肥貓。柯文哲說如果沒有政黨輪替,這一切都不會有人知
道,陳炯松本人低調不受訪,但私下表示一切合法,不希望事端擴大。
台北市長柯文哲:「他們那個每一次開會是8千元,我也嚇一跳!」
柯文哲上任後,又有新發現,說每次出席開會,就有8千元開會費,年薪破百萬的,是他
。連勝文競選總部前主委陳炯松:「六六大順!」
連勝文選市長,抽到6號,第一時間擔任是競選總部主委的陳炯松,堆滿笑容,蓄勢待發
,但選舉結果出爐,上任的是對手柯文哲。他發現陳炯松,擔任台北病理中心董事長,月
薪18萬元,年薪216萬,還有3節獎金,在內部開會時,甚至有市府高層痛批,是肥貓!台
北市長柯文哲:「他(陳炯松)已經當20幾年董事長,因為我後來查過,那個幾乎沒有辦法
改選,因為他們是董事長去提名,提名委員會,自己提名、自己選舉、自己當選。」
沒有醫療背景的陳炯松,擔任專業醫療基金會董事長,遭外界批評是,馬郝酬庸管道,陳
炯松低調,不願多回應,私下重申一切合法。台北市長柯文哲:「我想這也是政黨輪替的
意義,就是說,如果沒有換個市長,所有以前這些都不會有人知道。」
柯文哲再度發現,帳目上的「不合理」,這回還牽涉了老市府人脈,但與法有據,陳炯松
2百多萬的年薪,柯文哲短期內,恐怕還是動不了。
http://news.tvbs.com.tw/entry/567023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5-02-12 21:58:00是肥豬吧?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2-12 21:58:00不是貓吧
作者:
rickcoo (coo)
2015-02-12 21:59:00肥貓就算了,更扯的是有一堆吃不到油水的人相挺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2 21:59:00肥豬ㄅ
作者: p1983608 (請叫我ㄚ嘶光年) 2015-02-12 21:59:00
肥D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2-12 22:00:00拜託 也才蛆蛆18萬而已 肚子餓餓也要拱正統天龍人
作者:
rvuu (天牆)
2015-02-12 22:00:00提名委員會,自己提名、自己選舉、自己當選
作者:
GeeDuTu (基督徒)
2015-02-12 22:00:00柯文哲應該要想辦法清算牠們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2-12 22:01:00
每天放些消息,好冰冰有口難言XD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2-12 22:01:00
砍這比砍加班費來的好
作者:
CYL009 (MK)
2015-02-12 22:01:00還想低調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2-12 22:01:00掃一下 換換新血 繼續爽 好像也只能這樣?
作者: kizo555 (大頑家) 2015-02-12 22:02:00
幹你娘垃圾KMT
看起來郝龍斌的政治生涯也差不多結束了..每天被柯文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2-12 22:03:00這就是政黨輪替的好處 一堆見不了光的事情都會抖出來
哲揪出這些酬庸,關說,官商勾結的事,郝龍斌完全黑掉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2-12 22:03:00噁心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2-12 22:04:00
一群黨國酬庸
作者: sy0928997 (Crush) 2015-02-12 22:04:00
垃圾 KMT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5-02-12 22:06:00私下表示一切合法.kmt就是恥力強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5-02-12 22:06:00肥貓合法 謝謝指教 學匪非法 盡速判刑 惡法亦法 請遵守法
作者:
kosaku (叮噹)
2015-02-12 22:07:00這種應該是算肥料吧
作者:
Obiwan (ψ-(._. )> (筆記))
2015-02-12 22:10:00果然有黨證無敵~
作者:
IDaHoo (愛打呼)
2015-02-12 22:10:00前天蓬國不意外
作者:
langrisser (Y.H. Johnny Chen)
2015-02-12 22:11:00柯安插一個富邦獨董 實質影響力豈只月薪18萬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2-12 22:12:00要是勝文上的話,這些絕對不會被爆出來
作者: GAtely 2015-02-12 22:13:00
合法....只好讓立法院也翻轉了
作者:
raepopo (瑞)
2015-02-12 22:17:00就北七啊
作者: a910503 2015-02-12 22:18:00
超噁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2-12 22:22:00反觀馬英九 為何只能用假證據假供辦扁案…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02-12 22:24:00未看先猜有黨工說:20幾年,那不就是阿扁市長時期嗎
作者: yiloca (琴之森) 2015-02-12 22:27:00
垃圾kmt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5-02-12 22:27:00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