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振法案 民調87%贊成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5-02-13 13:05:43
※ 引述《Exmax1999 (兩千)》之銘言:
: ※ 引述《ROXANNA ()》之銘言:
: : 三振法案 民調87%贊成
: : 中時電子報–2015年2月13日【王己由、陳俊雄╱綜合報導】
: : 6囚挾持人質事件,提及一罪一罰、三振法案讓受刑人刑期過長。對此,法界人士說,一
: : 罪一罰基本沒問題,當初是為解決連續犯、牽連犯產生警方辦案灌績效,甚至冤錯案的弊
: : 端。資深法官說,過去常在審理竊盜、搶奪案時,有被告被訴犯下百餘件,經審理發現只有
: : 幾件有證據,其他都是被要求自白承認犯案,因多承認幾件,在連續犯規定下,刑期頂多
: : 加重一點。
: : 「三振法案」是指「對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5年內再犯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
: : 刑者,不得假釋」規定,在一罪一罰、合併執行下,服刑期間超過20年、30年者比比皆是
: : 。在假釋條件愈來愈嚴下,此做法對不思悔改者確能收警惕效果,達防衛社會目的。
: : YAHOO奇摩新聞昨以「三振法案讓曾犯重罪的累犯,出獄或假釋後,若5年內再犯重罪(即
: : 第三度犯案),將不得假釋,你的看法是?」進行網路民調,結果87%投票網友,贊成三
: : 犯不得假釋,不難看出部分民意。
: : 不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法官就一罪一罰定執行刑時,應符比例原則、不
: : 能輕重失衡。而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則認為,監所實施「三振法案」,讓犯重罪、判
: : 重刑受刑人,面臨老死獄中、餘生再無活著步出監所機會,成為各監所中最難管理的一群
: : 人 他認為,「三振法案」讓監所淪為只有處罰、不具教化功能場所,不但是釀成這次監所
: : 暴動主因,也恐將在台北、台中、高雄等國內監禁重刑犯監所上演。
: 應該訂個規則
: 適用三振法案後刑期合計三十年以上者
: 可以自行選擇被槍斃
: 然後為了鼓勵大家多多自我了斷
: 將刑期所需花費資源照比例 可能一半或1/4換成錢
: 可以選擇給罪犯家屬(或是他指定的人
: 如此罪犯既免受牢獄之苦
: 還能讓家人拿到一筆錢 何樂而不為
: 反正關到後來想逃獄的都自己自殺了
: 乾脆一開始就被槍斃還能賺錢 一舉兩得
想太多
這些人講一堆理由,目的就是想凹
凹到免死刑
凹到獄中過爽爽
凹到提早假釋出獄
凹到出獄再犯後又可提早出獄
凹到累犯不會加重其刑
那要不要乾脆都不用關?每個月還發三萬元給你??
反正都是別人對不起你阿
沒入獄前作威作福,出手闊綽
成為社會鄉里的惡霸,不定時炸彈
大家還要擔心這些人被放出獄
因為越關越大尾
犯人有一堆人幫他爭取權利
那被害人咧?
你說法律會還公道?
很多兇手被判刑後,根本裝死沒賠償受害人
反正就脫產,沒錢,只有命ㄧ條
阿不然你要怎樣
你敢去找他家人要錢討公道?
阿你就不要讓我提早假釋出獄,大家走著瞧
我外頭兄弟很多,看是誰要搬家跑去躲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02-13 13:05:00
作者: eu3 (^^)   2015-02-13 13:10:00
應該學美國..三振就是關到死..還有刑期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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