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醫師講得很好 人權很重要
再回去看一下6人的5點聲明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
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不懂法律嗎
?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責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
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
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
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
。
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
二百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
,那就剩自殺、和拼了這條路。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
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救
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
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即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講難聽點,不是都是罪犯
嗎?
這5點看了半天全是抱怨
號稱臨死前的聲明也沒看到他們對被害人與自己犯的罪刑感到悔改
關了這麼多年沒有悔改之意, 只有滿滿的恨與怨
不知道是這些人根本無法教化 還是教化一點用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