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宣傳罷免遭檢舉 北市府:可受公評

作者: sikerkuaitai (K)   2015-02-13 16:31:31
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宣傳罷免遭檢舉 北市府:可受公評
3.完整新聞內文:
柯文哲遭檢舉!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在臉書發文,提到罷免不能宣傳是奇怪的事,「2/14
情人節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文中還大玩藏頭詩「罷免要過半」,北市選委會證
實,柯文哲昨天的發言遭檢舉,若有違法將開罰,對此,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13)日表
示,「可受社會公評,尊重市選委會的裁量權」。
中國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將於2月14日舉行,依選罷法第86條規定「罷免案之進行,
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柯文哲昨天在臉書表示
,「罷免不能宣傳是奇怪的事;要求不能宣傳明顯違反民主精神,畢竟選舉、罷免都是國
民的權利與義務,過去台灣從來沒有完成罷免的程序,無論贊成或反對,千萬不要讓罷免
案半途而廢。2/14 情人節 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
柯文哲臉書還玩起藏頭詩,發文的第一個字合起來念剛好是「罷免要過半」,柯文哲昨天
下午受訪時說,不是他寫的,是「小朋友」(幕僚)寫的,覺得很好笑,要貼就貼。
據報導,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昨天指出,柯文哲的用語並不適當,只要有「
鼓勵罷免」、「阻止罷免」或「「請大家踴躍」等相關字眼就可能觸法,將罰10萬至100
萬。黃細明今天表示,選委會早上收到一封檢舉柯文哲的信件,將在罷免投票結束後由監
查小組認定。
對此,林鶴明表示,現行選罷法規定罷免不得宣傳是否合理,已引發輿論爭議,柯文哲市
長臉書發言是針對選罷法中關於罷免規定的看法,可受社會公評,會尊重市選委會的裁量
權。
林鶴明強調,柯文哲昨天也只是在臉書上跟大家說情人節記得約會,談談愛情應該無妨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41eNRI
5.備註:
有人似乎一直提醒民眾喔
大家要記得明天是情人節
閃光情侶去死前,應該要先____
單身魯宅悲憤前,也應該要____
千萬不能宣傳喔^_<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2-13 16:32:00
港湖公民人口才多少....一堆人別人吃冰他在喊燒....
作者: shadeel (123)   2015-02-13 16:32:00
大家明天要去投票罷免喔 幹你娘告我啊
作者: y387589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5-02-13 16:32:00
冒險蓋
作者: knives   2015-02-13 16:32:00
怪咧,是不能在投票所約會嗎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15-02-13 16:32:00
小碰友寫的喔^^
作者: gn01881106 (Master_Lai P)   2015-02-13 16:32:00
要去檢舉也請先______
作者: polor (波羅兒)   2015-02-13 16:32:00
怎麼沒人檢舉蔡正元叫別人不要罷免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2-13 16:33:00
中選會不敢開罰,使這些傢伙一再觸犯,政府硬起來!
作者: KaedeRed (KaedeRed)   2015-02-13 16:33:00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2-13 16:34:00
根本是黑暗兵法 太可怕了...
作者: diracsea ( )   2015-02-13 16:34:00
對阿 公民才多少 連公報都會漏寄 里長真糟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5-02-13 16:34:00
前面填 杯糞 ,後面填 去屎 。答案對嗎?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5-02-13 16:34:00
已經是法不法辦的層次了
作者: S1 (若且唯若)   2015-02-13 16:34:00
違憲條文還喊得這麼爽 2015年還會有這種文字獄 根本ㄏㄏ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2-13 16:35:00
15萬不是很樂觀 如果那些9.2都不出來投的話
作者: QQdragon   2015-02-13 16:36:00
公民做主的時刻到了
作者: ericinttu   2015-02-13 16:36:00
廢話 又不是皇帝不可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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