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涉竊占陽明山國有地 劉政池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私挖地窖、竊占陽明山國有地,士林地檢署將劉政池
等8人依竊占、偽造文書等7項罪名起訴,士林地院上午宣判,劉政池僅因違反水保法,判
2年3月徒刑,竊占國土等均判無罪。
士林地院歷經一年多審理,上午宣判,劉的胞妹劉子瑩、女兒劉冠余、劉冠廷被控偽造文
書,也均判無罪,不過前陽管處長蔡佰祿被依2個圖利罪重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官
員謝文華、李朝盛被判2年7月,褫奪公權2年;葉憲忠則違反水保法判1年2月徒刑,因審
理時認罪,減為7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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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國有地(X) KMT地(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