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ufu08 (saufu)》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自己的文 逐點回一下
: ※ 引述《H23324216 (showtime)》之銘言:
: : 你住其它地方租金更高,環境更差,每年還可能重新議約,繳不出房租
: : 一樣要滾,根本不給你機會!
: : 可怕!一個月繳12K才可怕吧!
: 我沒有說這個政策不好 我只是說 「習慣」、「安逸」 是很可怕的東西
: 我當然也不想付12000
: 可是如果付8000,可以住優質宅(新大樓) 或是住普通的公寓
: 我們也可以討論一下 是住那一種比較好吧
: 這沒有對錯不是嗎 別這麼火大吧
: : 五千、一萬的加?!
: : 你確定你活在太陽系第三行星的鬼島上嗎?
: : 這是社會住宅,本來就是長期安置,你以為是避難所?
: : 當你資格不符,有房子、年收入120萬以上,靠自己可以享有優質的生活了
: : 那時搬出去是剛剛好,你到底是哪根筋出問題?
: 好吧 我的逐年加薪金額過高,的確是誇張一點
: 但 問題是 如果 10年都不加薪 一樣月領3萬 請不要跟我說自己不努力要怪誰
: 那你真的可以住10年嗎?
: 還是說 你還是被迫要搬 然後10年後一樣只領3萬 你能再租的起這種好房子嗎?
: : 都跟你說要入住要有一定資格....
: : 有,來我公司上班!
: : 我保證你永遠不會知道什麼叫做習慣、安逸
: : 不但時時刻操你、折磨你,還給你低薪,再幫你洗腦
: : 你到底不食人間煙火多久了??
: 我沒有不食人間煙火 我想你誤會習慣 安逸 的意思了
: 我只是說 住好房 交通便利 任誰久了都會習慣不是嗎
: 然後你10年後 在自身的經濟條件不變前提下 還能再住嗎?
我認為只租不賣是錯的
那些租的人是能租多久?
難道要一輩子用租的嗎?
應該是要一部份只賣不租(便宜價格),並且買了之後嚴禁轉售
然後一部份只租不賣,讓暫時待在台北的人可以租
我認為這樣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