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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實踐罷免權 割闌尾一路來的6大難關
新頭殼newtalk2015.02.13 文/林雨佑
明天是2/14情人節,也是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的罷免案投票日,回顧去年5月開始、割闌尾計
劃行動300多個日子裡,其實台灣公民面對的難關可是一關又一關,包括罷免行動募款恐違
法、連署書高門檻、中選會技術干擾、罷免不得宣傳、警察暴力,以及罷免案過半才通過
的超高門檻等6大難關,不過,現在除了罷免案過半要看明天的投票結果外,其他的,公民
們都一一克服了。
stage1 募款罷免違法
選舉需要錢,罷免當然也需要錢,甚至可能還需要更多的錢。4月份才成立的割闌尾計劃團
隊,在5月開始募款,竟在短短幾天內就成功募集上千萬元,開始引起外界關注,內政部當
時就特別提醒,罷免募款有可能違反政治獻金法、公益勸募條例,若確實違反政治獻金法
,最高可能處以3年徒刑或按其收受金額處2倍之罰鍰。不過,內政部也僅止於「提醒」,
並沒有真的依法執行,後來仍表示,因個別團體的募款活動態樣不一,將由監察院、衛生
福利部、地方政府等機關個案認定。
stage2 跨不過的連暑書2階段門檻
當然,發動罷免,資金用來宣傳只是第1步,重點還是選民買不買帳。要讓罷免案成立共有
2個階段,分別為第1階段2%和第2階段13%的連署書門檻,第1階段僅有4、5千人,難度不高
,憲法133實踐聯盟罷免吳育昇時就成功1次,這次吳育昇又闖關成功,蔡正元和林鴻池也
輕鬆過關。
然而,第2階段就難了許多,必須在30天內成功募集3萬多份連署書,否則就算失敗,割闌
尾團隊只好起用「V計劃」、「自由罷免示範區」,在9合1選舉日當天,在投開票所外擺攤
,請選民投完選舉票順便簽罷免書,最後,竟然創紀錄,1天之內就讓蔡正元的罷免書衝破
門檻。但可惜的是,最後吳育昇和林鴻池差了8千多和3千多份沒能過關,不過,割闌尾團
隊曾評估只要能再多10天,一定能成功跨過門檻。事實上,國外的罷免規定都比30天寬鬆
許多。
stage3中選會技術干擾
這部分其實不是主戰場,而是中選會等機關另外開的副本,但若副本過不了,罷免也難以
成功。
偽造文書
「憲法133實踐聯盟」前年發起連署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事隔半年後,新北市選委會
發現,其中,有1份無效的連署名單提議人早已在1997年過世,因此,控告時任罷免領銜人
王淑卿等3人涉嫌偽造文書,並在去年9月傳喚3人出庭。此舉遭外界痛批是殺雞儆猴,而且
查證責任本來就在選委會而非領銜人身上。雖然這件事還沒有發生在這次罷免上,但畢竟
有前例,會不會秋後算帳很難講。
表格領件時間
第1階段連署書送件前,割闌尾團隊事前經過縝密推算,運用法定領表格的彈性天數,精準
算出送件時間,確保中選會無論是提早或延遲公告,都能要讓連署書第2階段落在11/29投
票日當天,能一舉衝高連署數量。後來蔡、吳、林3人也都確實都在投票日當天進入第2階
段,算是成功,不過,吳、林第2階段門檻未過後,割闌尾團隊也評估當時領件若能晚個1
、2天,即可多1個週末的時間出來催票,增加過關機率。
表格格式
第2階段罷免連署書因「7人擠1張」,產生個資外洩疑慮、不易填寫等困難,讓連署率掉了
4成,割闌尾要求改掉這張34年不變的表格,原本北市選委會同意更改,卻疑似中選會施壓
,後來選委會竟還撤銷同意公文。割闌尾最後無法可施,也只好硬著頭皮繼續連署。
投票所減半
去年9合1選舉時,南港、內湖共有258個投票所,2008年單一立委選舉時,也有191個投票
所,但這次罷免投票最後卻只有130幾個投票所,幾乎少了快一半,割闌尾痛批中選會主委
未遵守「罷免等同投票規格」的承諾,卻始終沒有得到回應。此外,割闌尾也計算所有的
投票所點,發現減少的點竟是去年大選時連署第2階段罷免書時最踴躍的點,更質疑中選會
是刻意干擾。
stage4宣傳罷免竟違法
選舉可以宣傳,但依照選罷法,罷免卻不能宣傳,立法院日前雖已通過要修法,但這次罷
免蔡正元仍無法適用。台北市長柯文哲2/12臉書上po出一則「罷免要過半」的藏頭詩後,
台北市選委會立刻表示,選後將進行認定,若確定違反選罷法,柯文哲恐將遭罰10萬至100
萬元,市長都如此,一般公民當然更不用講。雖然這一關是「事後咎責」,不會立即阻擋
罷免行動,但高額的罰鍰當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
stage5 警察驅趕 暴力威脅
這一部分大概是最難防範的,之前割闌尾志工在各地擺攤時,不時就傳出有零星的民眾鬧
場事件,他們在大選時於投票所外擺攤,也有警察來驅趕。而2/12早上南港玉成派出所的
4名警察竟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妨礙公務為由,對站在路口鞠躬的志工盤查身份並強力壓制
在地上,還上銬扭送警局,並全程錄影監視,警察全程沒做筆錄甚至還想私下和解。割闌
尾質疑,過去警察對他們都態度和善,怎麼會在投票前2天突然施以暴力,可能就是蔡正元
在背後施壓。本該保障人民實行憲法賦予罷免權利的警察,最後竟成為對人民施暴的元凶
。
stage6 罷免案雙21門檻
一一通過募款違法、連署書2階段高門檻、中選會技術干擾、不能宣傳罷免、警察施暴等難
關後,好不容易來到了最後的戰場,而罷免投票本身也是最大的難關,必須要同時達成2個
「一半以上」,一半以上的選舉人出來投票,並有一半以上的票數同意罷免,未達到任一
條件即視為「否決罷免」。立委自己設下如此高的門檻,讓選罷免法常被詬病為「不能罷
免法」,這對立委來說,是避免被割掉的最大保護。
過五關斬六將之後
說實在的,罷免一個立委,對這些志工、公民來說,根本賺不了什麼,縱使面對這麼多的
困難,還是有數千名志工前仆後繼地投身其中,但我們仍不禁要問「到底為什麼罷免這麼
難呢?」
明天就是罷免投票日,這次不管有沒有順利完成罷免台灣史上第1位立委的創舉,明天過後
,罷免這條路並不會因此終止,修改選罷法的運動將會持續下去,直到罷免權真正回歸人
民手上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