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重播看到謝震武有說並不是竊佔國土無罪
而是選擇用水保法起訴 因為水保法比較重
竊占國土說是6年以下 水保法是6個月以上6年以下
所以選擇比較重的
詳情可能要懂法律的人比較知道眉角了
如果真是這樣 很顯然又是媒體在作風向製造新聞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2-14 09:02:00
客家鄉親 就在這味 有什麼辦法?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2-14 09:03:00合併執行啦 沒有不判,不怕的高官可以再去佔看看唷^_^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02-14 09:04:00到最高法院就無罪了拉~ 人家有黨證
作者:
sumika (鑑純夏)
2015-02-14 09:06:00這樣判不怕監獄裡的正義感犯人又暴動嗎?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5-02-14 09:06:00
這樣判 不怕又有理由暴動喔
作者: joecychang (big ear) 2015-02-14 09:10:00
Don't put law in shit.
作者: boss6833 (即時) 2015-02-14 09:12:00
臺灣人還不是挺阿九!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水保法是特別法,所以以特別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