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罷免制度有多不合理 我們可以來研究看看
首先 立委是透過選舉制度選上的 現在要罷免他
透過一個跟選舉制度 相對公平的罷免制度 是合情合理 天經地義的吧
那麼 先不談 選舉時可以宣傳好幾個月 而罷免不能宣傳 這種不公平的鳥事
台灣選舉時沒有設立門檻 而罷免有設立門檻
這個制度就是絕對的不公平 不合理!!
以今年立委補選為例 只有三成多的投票率 就可以讓立委合法當選
但將來如果要罷免他們 卻需要五成的投票率才可以成立??
這是甚麼道理 根本就一點也不公平啊!!
有人說不投票的人的意見不能無視 所以要設立門檻
那請問補選時 那六成多不投票的意見你們怎麼不重視??
如果那六成多不投票的出來靠北 說憑甚麼那三成多的可以代表我 那怎麼辦?
現行的選舉制度跟社會共識 選舉時不出來投票的 就是等於棄權啊
那為什麼選舉時 不投票等於棄權 不列入考慮
那罷免時 不投票者的因素卻要被考慮進來 成為罷免門檻的分母勒??
還有人說 那選舉時也改成絕對多數決 就會比較合理
這根本是 瞎~唬~爛!!
如果以現行罷免制度的絕對多數決來看
不好意思 台灣幾乎所有的全國性選舉 永遠都選不出個結果
只要民調落後的那方 採取跟kmt一樣的策略 鼓勵選民不要出來投票 那選舉永遠選不完
藍軍支持者最愛說的 罷免不成 是因為支持罷免的人不夠支持
那請問一下 那支持的力量要多大 你們才覺得夠??
以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強的選舉戰將 馬英九
歷來得票率最高 慘電對手最多的一次 08年總統大選來看
痛電對手兩百多萬票!!
這樣強大的支持力量 來推動罷免案
你們是不是覺得 罷免要有這樣的支持力量 通過的話才比較合理?
但不好意思 在現行的罷免制度的絕對多數決 如果用在選舉時
08年的最強馬英九 一樣選不上!!!
08年的總統大選 投票率76% 馬英九得票率58%
0.76*0.58 =0.44
換句話 馬英九當年的總投票人口得票率 也只有44%
所以如果用現在的罷免制度 不到50%的投票率就不成立
謝長廷當年只要叫支持他的選民不要出來投票
那馬英九就選到今天都還選不上耶!!
這樣的投票制度 合理嗎 公平嗎??
08年的馬英九強成這樣 說是中華民國 民選以來最強的強棒也不為過
強成這樣的超級強棒 用現行的罷免門檻 都還是跨不過
這樣的罷免門檻還能說合理嗎???不用改嗎??
另外 96年的李登輝我也算過 一樣跨不過50%的罷免門檻
※ 引述《ntu600 ()》之銘言:
: ※ 引述《jerrylin (嘴砲無視)》之銘言:
: : 投票要過半這應該正常人都會認為不合理吧
: : 一萬票選上 罷免居然要15萬票
: 2012年
: 1 臧家宜 人民最大黨 1,745 0.76%
: 2 黃珊珊 親民黨 親民黨 39,593 17.16%
: 3 李建昌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78,097 33.85%
: 4 蔡正元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111,260 48.23%
: 11萬票 不是 1萬票
: 有11萬人選他
: 至少要過半人罷免才能通過
: 很合理啊
: 不然6、7萬人就可以罷免成功
: 不就等於 藍的選上 光綠的支持者就可以罷免成功
: 或 綠的選上 光藍的支持者就可以罷免成功
: 那選舉是要選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