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 有同意或不同意選項
為啥要50%
趙少康說 一個選區有100人
有51票的當選
萬一沒上的發動罷免 有49票 另外51票沒去投罷免
那就罷免成功 所以這不合理
我是覺得邏輯有點怪 那怎麼不說那51人沒去投票 勝選不算
有沒有 清楚 合理 理性 科學 的原因
作者:
MMMB4219 (魯蛇剋星 3M哥)
2015-02-14 21:03:00藍色就是該死
作者:
st890284 (st890284)
2015-02-14 21:03:00沒有
作者:
sexbox (低能兒)
2015-02-14 21:03:00樣本數
作者:
RinceX (台階上的太陽神)
2015-02-14 21:04:00可以說明一下why要發這篇廢文嗎
作者:
asd25 (別鬧了)
2015-02-14 21:04:00因為以前的人 熱愛投票= =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5-02-14 21:04:00太監罷免權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4 21:04:00那為什麼那51人不去投票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2-14 21:05:00因為不想讓你成功
作者:
SuperUp (( ̄▽ ̄#)﹏﹏)
2015-02-14 21:05:00這樣就能匡到你了? 看來鬼島民主還有很長路要走...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2-14 21:06:00100票 1號40票2號30票 要罷免1號要51票才過你覺得合理嗎?
印象中有看過主張主事者要尋求支持度過半的論點不然就是少數在找多數的麻煩, 印象中啦...
作者: outofdate (大賢良師) 2015-02-14 21:08:00
當選:相對多數 罷免:絕對多數 奇妙吧
你就想 以投票數為基數 這次9x%支持罷免 數據是不是怪怪的?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4 21:10:00可是如果當初有11萬人投他 不同意票應該超多啊
應該改成投票率50%以上,當選才有效,不然有些議員只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14 21:11:00因為這樣才能把選民的意見關到鳥籠裏!!!問問陳文茜就知道了,她是始做俑者。
作者:
Rohmer (安靜中聽見的聲音)
2015-02-14 21:12:00立委補選投票率也才三成多....
假設100%支持度的當選 被發現做很爛 那要怎麼罷免?
可是以陳文茜的觀點,只要誰能掌握命題,誰就能成功我如果命題贊成核四續建的請公投,那一定續建不了
作者: dsasdfg (dsasdfg) 2015-02-14 21:20:00
不鼓勵投票根本不算民主 不投票的怎知道意見應該直接比贊不贊成 不投票是自己放棄權利
作者:
SuperUp (( ̄▽ ̄#)﹏﹏)
2015-02-14 21:24:00這種正反不對等的投票規則還需要想嗎? 跟鳥籠公投一樣啊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2-14 21:40:00
鳥籠公投啊 命題方式一換 結果不一樣 即便是同一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