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罷免門檻改成怎樣才合理的八卦?

作者: excimo (excimo)   2015-02-14 22:55:53
以下兩者同時成立為罷免成功
1. 同意罷免票數 > 當初當選票數
2. 同意罷免票數 > 反對罷免票數
如果當選不需投票率限制、補選不用,則罷免也不應該適用
作者: abc77736   2015-02-14 22:57:00
kmt:罷免通過;dpp:不通過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5-02-14 22:58:00
為何要逼反對的人 不值一投的人去跟那群人瞎起鬨
作者: excimo (excimo)   2015-02-14 23:02:00
就是因為怕人來亂 所以要超過當初當選票數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2-14 23:05:00
這個不錯
作者: LunLin9590 (哩來哩來)   2015-02-14 23:14:00
如果罷免部分不改,就把選舉部分改成跟罷免門檻一樣,得票數不到該區人口的半數,也不算當選,選舉一樣不得宣傳!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5-02-15 00:03:00
對於1.有個不同的想法,提出看看,不知是否會更為公平:設當初當選時該選區公民總數X,現該區公民總數為X1,當初當選時該選區投票率為Y,被罷免人當初當選時得票率為Z,考量該選區公民數變動,同意罷免票數是否應大於X1*Y*Z。這是否比較公平?此外,連署門檻應取消,且可以宣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