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不理解法律,沒成功就怪法的掛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23:25
※ 引述《leokuang (kuang)》之銘言:
: 單純論法、理,
: 有人競爭依高票勝選大家都認同,
: 如果罷免因為沒有人分票,依投票數過半哪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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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就是詭辯
陷阱在把看似有關的A跟B連起來
其實根本無關
如果"因為沒人分票"就可以"任意設個門檻"
那這投票門檻要多少?10票合理嗎?50票合理嗎?那為什麼50%就合理?
那乾脆設個80% 100%好了
這陷阱就是把"沒人分票"跟"50%"這兩件事連起來打迷糊仗
: 畢竟某人在有人"競爭"下獲取11萬票,
: "沒有人分票"下,只拿到7萬票,
那11萬票是多久前拿的?現在再選一次還有11萬嗎?連KMT馬戰神選總統都愈選愈少了
然後同意罷免的有7萬 不同意的只有 2200
: 結果不就很明顯了嗎?
7萬跟2200比 誰大誰小應該很簡單吧 這個要不要我教你?
: 這不是少數,甚麼是少數,
: 如果該區大多數人不認同,應該除了原本投給他的票,其他都會灌爆才對,
搞清楚
是7萬不認同 2200認同 其它放棄
如果認同的是多數 怎不出來投?
如果到現在都看不出這制度的詭異 那還是繼續看FB的驚呆系列文章好了
畢竟動腦對某些人來說 是很痛苦的事
: 因此怪其他長輩啥的,怎不檢討真的代表多數嗎?
: 有沒有沒過就怪法律的八卦?
: 還是沉默多數?
: 雙重標準?
: 開噓吧
連噓的必要都沒有 要推高高看某黨支持者的嘴臉
贏了規則對自己十分有利的比賽就出來講道理了
連美少女戰士的反派都知道變身中勿打 要期待某黨支持者改成公平決鬥大概很難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24:00
我還是不理解原原PO所謂的理解法律是怎麼回事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2-14 23:27:00
繼續脫褲子自慰吧
作者: raniouch (這是一個麻煩的概念)   2015-02-14 23:27:00
原PO就是標準的知法玩法 懂邏輯搞詭辯的那種~存心反智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27:00
穿褲子自慰 清理會很不方便吧(?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5-02-14 23:28:00
不表達意見也是一種意見歐 不是只有投嫖才是表達意見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29:00
我前面有一篇解釋過了,50%是為了確認半數選民已表示意見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4 23:29:00
不表達意見就是沒有意見 形同廢票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0:00
因罷免是很重大的決定,因此要求半數選民參與也不過分
作者: CHERRYCOLA (櫻桃可樂)   2015-02-14 23:31:00
罷免不成講道理不行 你惱羞亂扯就是對的???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2:00
不投票不一定是沒意見,現行制度不投票即表示反對因為不投票就會讓你不達門檻還是老話一句,大家都太樂觀了,柯P當選不代表689都覺醒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34:00
這就神奇了,罷免是重大決定?選民可不這麼覺得呢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4:00
尤其柯P和綠市長當選,這陣子意氣風發,一些原本投柯P的689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34:00
這次已經不錯了 立委補選投票率也才四成 真的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2-14 23:34:00
選舉也是重要決定 為何沒有50%門檻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4 23:35:00
反對根本看不出來 這次投票同意率96%阿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5:00
大概覺得國民黨已受到教訓,該慢慢歸位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35:00
很重要 可是都沒去投耶 都不怕心愛的立委被搞掉根本超矛盾啊 很重要 可是都沒人去投 所以放棄=反對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6:00
因為不去投就讓你不達門檻=>就不會被搞掉 而且還比較省事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36:00
有趣的制度XD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8:00
如果該區選民真的非常非常想罷免某人,就應該有50%去投票
作者: hashock (CASTER 7)   2015-02-14 23:38:00
選舉是以絕對多票即為當選,罷免卻要過50%,還不准宣傳,制度的問題點是值得修改,奪回民權,是要警告這些不務正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2-14 23:39:00
不准宣傳的規定的確不合理,不過這陣子大張旗鼓的(反)宣傳我不認為該區選民真的都被隱瞞有罷免這件事降低門檻不見得是好事,若降太低國民黨可輕易動員搞掉對手修法的方向應該朝向可宣傳,並鼓勵民眾參與
作者: y3qo4 (pei)   2015-02-14 23:51:00
阿你就是在崩潰嘛說這麼多 洗洗睡吧晚安
作者: CHERRYCOLA (櫻桃可樂)   2015-02-14 23:51:00
我國選舉明明就是採相對多數 哪來絕對多票?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2-14 23:56:00
講不出道理就去睡 不要用幻想別人崩潰來安慰自己啊看到某些人這樣也是有點可憐其實我是很期待某黨支持者能講出一些東西 不過每次都失望 還有人噓的東西跟討論的根本兩回事 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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