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前文恕刪
在下提一個意見 就是為何不替反對票設門檻?
今天贊成者已經透過連署達到15%
應該可以成為籌碼要求反對票也要達到15%
如此一來可以解決反動員的問題!
就像賭博裡 我大你五百萬之後 沒有跟五百萬 應該就算輸
今天五成門檻不合理之處在於 大選的投票率都很難超過七成了
等於是要全體的72%贊成罷免 才有可能在反動員情形下 以七成*72%= 50.4% 過關
這是極度不合理
降低門檻或完全不設門檻 會被質疑罷免投票不具代表性
因此我提出雙門檻 1. 反對票>=15%
2. 投票率達50% 簡單多數決
若反對票不到15% 仍採簡單多數! 那勢必罷免過關(因為贊成一定有15%)
若反對票達15% 則投票率一定有30% 那此次投票多少具代表性
反對票要贏一定要動員! 不能什麼事都不做
若35:15 相信大家會認為有代表性 即便贊成只有35
若34:15 那也只好摸摸鼻子
因此贊成者只需擔心35% 而非50%高門檻 (35相對於70 不就是一半嗎?)
而反對者不能再反動員
至於此前大家提到的 以上次投票率的一半 或以上次得票數為門檻
都會造成門檻是浮動的
門檻會因為 前次投票的同額競選.兩強對決.三強鼎立等等而有不同
浮動的門檻並不恰當
這方式略為複雜 但可以解決 沒門檻->太容易罷免
50%門檻->太難罷免
保留50%門檻 且仍有簡單多數決
以上淺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