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有沒有人能夠理性說明why罷免要50%投

作者: jungle01   2015-02-15 02:09:35
※ 引述《poo123456 (poo)》之銘言:
: 罷免 有同意或不同意選項
: 為啥要50%
: 趙少康說 一個選區有100人
: 有51票的當選
: 萬一沒上的發動罷免 有49票 另外51票沒去投罷免
: 那就罷免成功 所以這不合理
: 我是覺得邏輯有點怪 那怎麼不說那51人沒去投票 勝選不算
: 有沒有 清楚 合理 理性 科學 的原因
原因是“維護政局穩定”,避免上任者動輒得咎。
今天如果罷免和投票一樣沒投票比例限制會發生什麼事呢。
當當政者做了個決定去妨礙部分人的利益,他們就發動罷免權,會去參與投票的人幾乎都
是反對的人,所以更容易罷免成功。
你或許會想換人做做看也不錯,但對方的支持者也會這樣想。
就會演變成互相罷免,這樣政局會非常不穩定或誰選上都會不敢做事。
不管是混亂的政局還是上任者防衛性施政或防衛性的政治活動,對國家都不是好處。
如果這個人完全的天怒人怨到眾叛親離,人人都想推倒他不會有投票率低的問題。
反正任期到做不好拿不到選票他也會下臺,但他下一任還是當選,表示他還沒那麼壞。
簡單來說,必須得壞到人人喊殺的當選者才不保護他的任期利益。 不夠壞的人,在衡量
保護他的任期利益和政局穩定vs部分人民的期待,當然還是保護前者。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5 02:10:00
會少一個闌尾 很不方便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10:00
你動員反對者 支持者當然也需要花費相同成本去保衛
作者: SaoirseH (沙織)   2015-02-15 02:10:00
變向保護廢渣 很糟糕。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15 02:11:00
我個人認為啦 選舉要花多少錢 罷免也不會少到那裡去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11:00
而不是支持者在家上ptt當酸民就能保持安定
作者: zold (zold)   2015-02-15 02:11:00
………………有好有壞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14:00
劃分成支持和反對就是單純2分法 實際上這樣是最糟糕的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2-15 02:14:00
這個議題可以推到選民的智商上面一個做得很棒但不是我支持的政黨者 該罷免他嗎?一個爛到靠北 但屬於我支持的政黨的人 該挺他嗎?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5-02-15 02:15:00
所以這次選民該體認到: 選了他就是4年, 該更謹慎選人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15:00
當有問題的不是制度而是人的時候 就該去檢討人的因素而不是去否定合理的制度 那只會弄出更糟糕的制度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15 02:16:00
謹慎? 看到青天白日就痛哭流涕 膝蓋癱軟 想個毛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5-02-15 02:17:00
只要是我支持的黨做的都很棒 只要是我不支持的黨..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2-15 02:18:00
所以說我提的那種毫無公民素養的個性才是問題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5-02-15 02:18:00
看到黨徽就中邪的本來就不去理他, 要像柯P刮走中間選民
作者: OSDim (I'm So Sorry)   2015-02-15 02:18:00
可見我們台灣洗腦教育還是蠻成功的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5-02-15 02:21:00
顯然一天到晚喊智力測驗過關不過關也是挺累人的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23:00
你講的就是人的問題啊 制度沒問題 該改的是人當選民不要這個不要那個 就是把位置空下來也沒關係因為沒有正確的人可以做事 而不是像你說的那樣綑綁把科p變成無能馬 這根本有病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28:00
如果覺得兩邊互拼很消耗時間 現在也有保護條款如果失敗就不能再來 成功了不知道有沒有保護時間不過四年實際上可以發動幾次還是問題或者為了安定可以支持一任八年制就很有時間玩改選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33:00
法律是從憲法下來的 本來就該有罷免法 國父說的很清楚人民的權力才是最優先的 而不是政治家 沒有戰亂哪不穩?搞違反人性的東西 下場會怎樣 大家都很清楚 遲早翻船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37:00
投票的前面有一定的門檻 包含中選會的時間至少半年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38:00
憲法的內容是有罷免,因為罷免可以穩定政局,懂?連公民與教育課本內容都沒看嗎?幫幫忙 唸點書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42:00
四年要發動一次就已經很難 剛剛看法條要滿一年才能罷免也就是說第二年開始發動罷免 最快在第三年前改選等到改選結果出來並且滿一年…其實差不多要全面改選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48:00
不 權力放在誰身上才是重點 罷免權在人民 非政客歷史上太多例子是權力過度放給政客 沒制衡反而更差有混沌不等同壞事 有秩序也有可能被政客搞亂如果光是有上任者就能維持秩序,那也不會有各種暴動示威把政客的權力放的太高沒有好處 因為人民不會無聊沒事幹就跑去罷免 罷免只是忍無可忍才會成功不要以為人民都吃飽飯沒事幹 事實上太多人沒時間管這個
作者: Mobody   2015-02-15 02:52:00
混沌對於國家絕對是壞事…暴動是很恐怖的事…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52:00
連這點權力都沒有的時候 政客想怎麼幹都無所謂了罷免又不是暴動 等級不同 這叫做法制內的合理做法避免暴動那種大混沌 先放出小的混沌來減少傷害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55:00
罷免的規定是候選人上任滿一年才能罷免 失敗不能再提所以我剛剛計算的其實是真的罷免成功的狀態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56:00
因為你說的情形不合理啊 哪有可能一直被罷免*n罷不完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57:00
光中選會審連署資格等等的作業時間就耗掉約半年罷免成功之後三個月內處理改選 改選完是一年的保護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2:58:00
選舉罷免本來就是人民權不是治權 我可沒講三權分立那邊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2:59:00
也就是說第二任去發動罷免沒意義 因為馬上要選舉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3:01:00
人民以此四項政權管理政府此五項治權,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能彼此平衡。 這是 國父的主張人民哪有那麼閒 都不用工作整天玩罷免?笑話高的不合理當然要改 你說的那種是低的不合理 根本沒用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2-15 03:18:00
新立委有包含總預算在內的兩個會期可以用有什麼心酸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2-15 03:19:00
拿兩個極端又不平衡的當例子 說服力很低 用普通人的思維都能很簡單的否定掉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2-15 03:42:00
你以為罷免可以一直弄的喔 根本不懂在那邊亂扯
作者: Augustsixth ( )   2015-02-15 04:16:00
沒辦法隨變搞罷免,因為光連署就不會過好嗎!    便
作者: www1025 (G)   2015-02-15 04:21:00
樓主不用再浪費時間跟沒讀過法律還有政治的人討論了,沒結果
作者: Augustsixth ( )   2015-02-15 04:24:00
當人民都白痴給政客利用來彼此鬥爭嗎?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5-02-15 06:29:00
觀點與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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