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2-15 03:08:37※ 引述《jungle01 ()》之銘言:
: ※ 引述《poo123456 (poo)》之銘言:
: : 罷免 有同意或不同意選項
: : 為啥要50%
: : 趙少康說 一個選區有100人
: : 有51票的當選
: : 萬一沒上的發動罷免 有49票 另外51票沒去投罷免
: : 那就罷免成功 所以這不合理
: : 我是覺得邏輯有點怪 那怎麼不說那51人沒去投票 勝選不算
: : 有沒有 清楚 合理 理性 科學 的原因
: 原因是“維護政局穩定”,避免上任者動輒得咎。
: 今天如果罷免和投票一樣沒投票比例限制會發生什麼事呢。
: 當當政者做了個決定去妨礙部分人的利益,他們就發動罷免權,會去參與投票的人幾乎都
: 是反對的人,所以更容易罷免成功。
: 你或許會想換人做做看也不錯,但對方的支持者也會這樣想。
: 就會演變成互相罷免,這樣政局會非常不穩定或誰選上都會不敢做事。
: 不管是混亂的政局還是上任者防衛性施政或防衛性的政治活動,對國家都不是好處。
: 如果這個人完全的天怒人怨到眾叛親離,人人都想推倒他不會有投票率低的問題。
: 反正任期到做不好拿不到選票他也會下臺,但他下一任還是當選,表示他還沒那麼壞。
: 簡單來說,必須得壞到人人喊殺的當選者才不保護他的任期利益。 不夠壞的人,在衡量
: 保護他的任期利益和政局穩定vs部分人民的期待,當然還是保護前者。
錯了啦
基本上應該說這個法案
就是既得利益者的保障
政局不穩這理由
就跟妨礙善良風俗一樣
是一個看不見但好像有的東西
本質上就跟公投法一樣
設定了一個無法成功的公投法
跟無法罷免的選罷法
同樣的還有不能監督的監督條例
政局不穩,吃大便的才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