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6216
: 雙胞胎養5年 才知是小王的種
: 2015-02-15
: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一句童言童語,讓父親從懷疑到心碎!北市吳姓夫妻育有一對
: 雙胞胎女兒,長相卻不像吳男,2名女兒5歲大時,某次童言童語「媽媽說我不姓吳」,吳
: 男直覺有異,驗DNA得知女兒竟非自己的種,氣得離婚提告,追討育兒費用2000萬元,台北
: 地院審酌後,判吳妻陳女必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 吳男與陳女交往10多年,決定攜手度一生,婚後3年陳女生下雙胞胎女兒,但陳女忙於工作
: ,常到中國出差,吳男便捲袖當起奶爸。但一人照顧雙胞胎,睡眠嚴重不足,經常央求同
: 事代班,因而遭受排擠,但為了女兒,一切甘之如飴。
: 2名女兒長到5歲,親友卻不時認為「長得不像爸爸」,吳男始終半信半疑,直到某次吳母
: 幫孫女洗澡,2名孫女天真地說,「阿元爸爸幫我們洗過了」、「媽媽都在阿元爸爸家洗澡
: 、睡覺」,吳男得知消息,回想女兒常說「媽媽說我不姓吳」、「媽媽說爸爸不是我爸爸
: 」,原以為只是妻子沒教好孩子,如今才知自己都在替小王養女兒。
: 吳男又痛又氣,驗DNA確定女兒與自己無血緣關係,決定與陳女離婚,要求她把帶孩子帶走
: ,並提告求償育兒費與精神慰撫金共2000萬元。
: 陳女則說,她不知道女兒不是丈夫的種,如果知道,「根本不會生下她們」。陳女辯稱,
: 當初因工作需要往返中國應酬,恐是酒酣耳熱之際,遭人下藥迷姦,她沒有養小王,「阿
: 元爸爸」並不存在。不過法官認為,陳女若遭迷姦,應會報警或向親友求救,認定孩子是
: 陳女與第三者所生,判吳男勝訴,但求償金額過高,審酌後判吳男可獲賠100萬元。
記得女板之前的驗DNA大論戰,
女板板眾同聲一氣都說驗DNA就是離婚!
這幾年這樣看下來,
我覺得男生的神經還是小條一點比較好。
有什麼可疑的地方,還是去偷驗一下為妙!
不然幫別人養小孩,自己累事小,
老婆跟小王搞不好在心裡鄙視你認為你是笨蛋!
個人覺得偷驗比較好!
因為偷驗的話如果結果出來,不管小孩是不是你的,你都可以掌控這件事的結局。
要不要爆出來都是看你的決定。
當然前提是得偷驗不被老婆發現。
話說現在有提供偷驗服務的檢驗中心喔!
好像是先付費後他們就會寄檢驗相關的東西給你,
主要是棉花棒、封存袋還有掛號信封以及資料表格等等。
用棉花棒採集父親跟小孩的口腔黏膜細胞,之後用封存袋封存然後填寫資料寄回檢驗中心
便可。
估狗大神可以查得到喔!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最倒楣的還是小孩吧......
看那女人的口氣:如果知道孩子不是老公的就不會生下她們......
而且還是小孩們說漏嘴才會導致離婚,
以後他們恐怕會變成爹不疼娘不愛的孤兒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2-15 10:28:00
阿元爸爸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2-15 10:28:00這樣說來 娶正妹到底好不好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5 10:29:00不會啊 早就知道生父是誰了 還怕親生的不疼老爸都幫他們洗澡了 怎會不疼呢?
作者: Shurins (Stas) 2015-02-15 10:30:00
阿元爸爸不存在,女兒是看到鬼?
也是....是我想錯了。只是小女孩若是長大之後還有點羞恥心的話,應該會覺得痛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