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情人節大爆走 逼女友口交遭訴
蘋果
新北市陳姓男子,去年2月在網路結識被害女子,2人進而交往,
當月14日晚上,陳男質問女友是否另結新歡,女子否認,遭陳男呼巴掌及腳踹,
隨後陳男疑強行要求女友替他口交,女子懼怕之餘,便替陳男口交,
之後陳男持續打電話糾纏女友,女子家人得知後,憤而報警控告陳男妨害性自主,
陳男辯稱當晚女友只是幫他燙頭髮,後來一起出去買鹽酥雞吃,
而幾天前因拔牙傷口發炎,女友還替他冰敷,否認強迫女友口交,
因女子指証歷歷,陳男一度坦承有將性器官放進女友口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陳男又改口是搞混性交時間了,供詞反覆,
法官調查,陳男確有毆打女子一事,當晚也有一起買鹽酥雞吃及拔牙冰敷,
女子有機會脫離王男控制,但事後還一直與陳男有連繫、甚至出遊,
女子並無一般被強制性交後所表現出的懼怕態度,
因此無法証明當晚是在害怕被打情況下,被迫口交的,因罪嫌不足,判決無罪,
至於被毆打傷害罪部份,因女子已撤告,法院予以不受理。(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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