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沒大選門票?中選會內政部:法條有爭議
中國時報 2015年02月13日 04:10
管婺媛/台北報導
企業界人士王文洋再傳有意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合作2016大位,但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
罷免法》規定,老宋若要再出馬,親民黨需在「最近一次」總統或立委選舉有效票總和超
過5%。但因上屆總統立委首度併選,親民黨得票率「鬧雙胞」,恐出現法令模糊空間。
中選會、內政部第一時間皆坦言,法條確有疏漏,不過,以上次親民黨得票率看,總統票
數2.76%、政黨票有5.8%,若要取決「最近一次」,按法條字面解釋,親民黨應是可推
舉總統候選人。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解釋,若依字面解釋,只要立委「或」總統大選得票總數超過5%
,政黨就可推舉總統候選人,2擇1即可,應不影響親民黨或台聯黨推總統候選人。
不過,中選會官員抱怨,現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過時」,不止政黨推薦候
選人資格有模糊空間,連所指「最近一次立委選舉」定義也有問題。
官員說,根據規定,法條所指「立委選舉」是指「區域、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非
不分區、政黨票。因此若按條文規定,親民黨與台聯黨都無法出現政黨推舉候選人,「不
是內政部簡單說說,就可帶過法條爭議!」
對此,林清淇坦言,《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與細則確未因應政黨票選制修正,但若依法條
字面,不影響親民黨或台聯黨推舉總統候選人。
林清淇說,目前內政部傾向主張「政黨票數與政黨總統候選人得票數,同具政黨民意基礎
」來解釋條文規定,以「救急」解決未來可能發生的法令爭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13000462-260102
備註:這件事主要問題是凸顯很多選制規範的混亂與模糊。
依規定過5%政黨可推薦總統候選人,但是這5%該看哪個卻各有說法,
區域立委總票數還是政黨票?若像橘這樣總統票未達但不分區到5%該怎麼界定?
變成各說各話。總統立委是否併選也不該是每次都要爭議的話題。
希望下一屆立院好好修訂這些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