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罵鄰居「不要臉」 用對講機譙的判無罪

作者: WhiteTheifYi (白賊義)   2015-02-16 14:41:42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女罵鄰居「不要臉」 用對講機譙的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鐘姓男子不滿鄰居李姓女子2012年9月間拿盆栽放在大樓旁的空地,刻意阻擋他停車
遭阻,憤而報案,轄區員警和鐘男等人赴李女住處樓下按門鈴時,李女竟用對講機罵「沒
天良」、「不要臉」等語,李女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但士林地院認為,李女口出惡言,
確實辱罵了鐘男,但李女是在家中使用對講機,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的「公然」要件,判
決李女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女與鐘男分住同棟大樓,該大樓外有一處空地可供住戶停車,鐘男指控李女
在空地擺放盆栽,妨礙他停車的權利,控告李女涉犯強制罪,警方到場處理時,李女卻用
對講機罵人,員警、和鐘男都聽到,全程也被鐘男錄下。
李女雖辯稱,自己與丈夫吵架,才自言自語。但法官勘驗錄音光碟,認定李女前後語意確
實是辱罵鐘男。
但法官審酌,李女在自家使用對講機,其住家並非公共場所,且只有與使用對講機的另一
人對話的意圖,並無使其他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見聞,認定未達到「公然」要件,判李
女無罪。(吳珮如/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ppt.cc/YxlU
5.備註:
三寶超強!!
作者: j31404 (戈登主廚)   2015-02-16 14:42:00
送止兀對講機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2-16 14:43:00
自己告錯法條...這樣本來就沒公然XD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2-16 14:49:00
愛亂告吼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5-02-16 14:54:00
可是對講機的另一端的確是任何經過的人都可以聽的到呀,難道我在家打鍵盤貼文在網路罵人,因為鍵盤在我家,所以也不是公然? 真是不太懂呀.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5-02-16 14:58:00
自由心證無敵
作者: lifelikeplay (當我還小時)   2015-02-16 15:00:00
WTF!?
作者: g3x96aj3a (廢文學研究與發展博士)   2015-02-16 15:00:00
大樓旁空地是共用的吧 直接自己把盆栽處理掉不會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2-16 15:03:00
如果照樓上的說法..在手機裡罵人也有可能有經過的人聽的到阿?
作者: heatsink (熱當機)   2015-02-16 15:04:00
以後把罵人的話錄起來播放,就無罪了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5-02-16 15:06:00
手機除非你用免持,不然旁邊人聽不太到吧?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5-02-16 15:07:00
就跟講電話一樣...通話的那一端有沒有開擴音你又不知道主觀上你是跟特定一個人講話...故意只及於侮辱不及於公然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2-16 15:09:00
手機只要通話音量開大一點,對面激動罵人的時候還是聽的到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5-02-16 15:11:00
難道和你通話想告你,開免持就會被告嗎? 這種通話就不是公然啊 不然通信對方自己拿去公開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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