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danhanbau (丹丹漢堡)》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chaohwei/posts/10152862659883409
: 釋昭慧
: 「幸福大聯盟」應該改名為「減損幸福大聯盟」
: 自由時報
: 女30歲未婚成國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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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市長說,他曾在台大當主任,常遇到要動手術卻找不到親屬的情形,所以台灣應該思考
: 目前約有30%未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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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這正是「多元家庭」的法律概念,必須被審慎思考的實質需要。找不到親屬就無
: 法受術,然而這時,與病人長期共住的伴侶,可否成為法定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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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祇是同志伴侶所面對的處境,其實僧團亦然。經常比丘僧尼有病,長期生活在一起的
: 寺院住持、監院或道友無權簽署,還得趕忙找他們的眷屬出面。既然「要動手術卻找不到
: 親屬」已成為醫師「常遇到」的問題,那麼人命關天,這個社會是該好好審思那些「找不
: 到親屬」者的重大權利了。
認定事實清晰?和邏輯清楚?
我認為首先要看不婚為什麼是國安問題?
基本上這涉及到人生育率的問題
在傳統社會下 不婚幾乎等不生
不生結果就是台灣的國安危機
看現代台灣社會
不婚的多了 結婚年齡延後 生的更少
似乎看起來這等號還是沒有太嚴重錯誤?
接下來看什麼是事實?
第64 條, 醫療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
結論就是比丘 比丘尼
可以直接請主管機關衛服部認定這些和他們有關的住持是關係人就解決了
再來我要告訴同志伴侶們知道你們的權益
醫學博士教授說過了:你們是可以為你的愛人簽手術書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925/264489/
希望你們可以認識真正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