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多元成家中的多人家屬法案
是一個立意良好、而且實用性高的法案
柯P不也說了 常常找不到人幫忙簽手術同意書
看看那些一輩子未娶妻的眷村老兵 相互照顧
那些出家的比丘比丘尼 或是修道院的修女 也是一起共同生活
或是中年喪偶卻不想再嫁娶 只是老來互相照料
以上這些人之間的關係 遠比有血緣的原生家庭來的更緊密
為什麼不讓他們成家呢? 他們那些上了年紀的人應該也不是為了多P或雜交吧?
更況 台灣目前法令 多P也沒有違法啊 只要成年、彼此情投意合..
想玩多P 換妻俱樂部 也不需要特別申請多人家屬制度啊
究竟那些幸福大聯盟 護家盟 心裡在想甚麼?
他們心理不是每天被聖靈充滿嗎?
怎麼一天到晚都想著色色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