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jsjhang (臺灣杉-Biang)》之銘言:
: 國道內車道 須駛最高速限 (Apple)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217/36393243
: 有汽車駕駛人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卻被警察從後方追上攔車,指未依規定以最高速限110公里行駛於超車道,經雷射測速時速僅97公里而開單告發,駕駛人大聲喊冤。對此,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解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應以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道,警員是依法開罰。報導‧攝影╱孫崇軒
: 高先生表示,去年12月底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252公里處,為了超越前方車輛,他從中央車道切換至內側車道後,突然看見前方有固定式測速照相,因此稍微鬆開油門減速,但時速仍維持在100公里左右,不料就在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前方約300公尺處,國道警察在此架設雷射測速照相機取締違規。
: 測速相機前取締惹議
: 高先生說,他通過測速照相機偵測點後,警車就沿途追上,把他攔下,並告知他未依規定以最高速限110公里行駛於內側超車道,還出示雷射測速儀器數據,指他的時速僅97公里,因此開單取締,可能挨罰3000元以上罰鍰,他認為警方蓄意在測速照相機前,待駕駛人減速時測速開罰,「很難接受。」
: 「應訂佔用時間距離」
: 對此,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交通科解釋,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國道最內側為超車專用道,車輛行駛於超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且非交通壅塞時,駕駛也不得長時間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否則同樣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但針對佔用時間及距離並未明訂,以現場執勤人員判斷為準,至於取締地點並非刻意設置在測速照相機前,造成誤會,會再調整。
: 淡江大學教授陳銘祥認為,此案警方是依法行政,但若民眾在不影響後方車輛的情況下,依正常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佔用超車道的距離及時間不夠明確,警方取締的地點也容易引起駕駛誤會,他建議警方可對此進行修正。
: 【國道內側車道使用規則】
: ‧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 ‧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 ‧違規佔用內側車道最高罰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 資料來源:國道高速公路局
小魯弟因工作關係幾乎天天跑國道 看過很多很奇特的景象
1.明明內車道是超車道就有人喜歡當隊長自認開110沒低於時速所以就持續
行駛在內車道上因為他覺得前方沒人擋就是爽 閃大燈+喇叭根本不甩你
三寶車居多
2.明明中線沒車但內線道卻塞車在岡山收費站很容易看到這奇景
3.從閘道口上來的車一接國道也不理會後方車輛立刻打方向燈直接橫切3~4車道龜內車道
上次差點被這種車害死 方向燈無敵!!!
4.到交流道突然停在路中間因為出門沒做功課 GPS告訴你要下交流道但你沒大腦看不懂
停在道路上閃著方向燈慌了....有些甚至開過頭 從路肩倒車回來下交流道
5.下交流道不排隊繼續開 等到出口時在硬擠插隊(排的人都是白癡!?)
6.法規定100公尺內前方有車禁止開遠燈 但就是有北七文盲 或是根本不知道遠燈怎麼關
也不知道儀表板哪個是遠燈標誌 或是在沒起霧沒下雨的國道上開霧燈 然後一定要加裝HID
7.在外車道 大卡車跟大卡車縫中間硬切進去 你就要保佑大貨車上空櫃 滿櫃絕對讓你變廢鐵
外加7天後回家
前幾天在新聞中看到 國外某國家在超車道設感應器 只有在線上連續行駛超過一定秒數
就開罰 我覺得台灣值得學習與跟近 畢竟國道是用來縮短行程時間 而不是用來塞車
當停車場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