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員警迫人酒測 法官判違法

作者: HatsuneMiku (初音咪苦)   2015-02-17 14:59:22
※ 引述《KillerD (殺手D)》之銘言:
: 我懷疑攔檢沒有停的人沒懶叫
: 請大家配合一下 褲子脫下來讓我檢查幾秒
有沒有鄉民親人被酒駕撞過?
我親戚十年前遇過
他晚上出門散步,過馬路時(閃雙黃燈、走在斑馬線上),被車撞到倒地。
整個人倒在地上暈暈沉沉
對方一臉酒氣地下車靠近查看一下,然後上車就開走了
他沒有記清楚號碼,警方後來也找不到人
他脊髓受傷,躺在床上兩年,復健做了快八年,現在仍然不良於行
走路最高速度大概只有秒速3cm。
有人覺得吹口氣很辛苦,
跟被監聽一樣侵犯隱私、
跟屁眼被掰開、
褲子被脫下來一樣恥辱。
但我覺得還好,我吹口氣、盡快完成檢驗,
能讓警方有能力篩檢更多人減少更多酒駕,講真的一點也不辛苦。
不是想說想改變鄉民什麼,
但是現在每次遇上臨檢、酒測,
我做完都會很誠懇地說聲謝謝、晚安。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2-17 15:00:00
不同的事情扯在一起是怎樣這麼喜歡讓大家知道你沒邏輯喔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17 15:01:00
所以警察國家就不會有酒駕事件發生?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5-02-17 15:02:00
沒差啊,爽的是我們警察,以後連路檢都不用站,爽鬼島人權非常高漲,快變民粹囉
作者: tera (おわた\(^o^)/)   2015-02-17 15:03:00
純噓1F 你是沒看到一堆喊吹氣好像被脫褲看懶趴的白目?
作者: smallplug (廢到笑)   2015-02-17 15:12:00
放任酒駕,和幫兇有什麼兩樣
作者: daryl051892 (呼ㄏ)   2015-02-17 15:13:00
你的理性在哪裡??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2-17 15:14:00
邏輯不好 就別PO文了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2-17 15:24:00
應該說要有癥兆才能酒測,不是想攔就攔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5-02-17 15:47:00
遵守法律跟民粹關聯在哪...? 警察確實違法行使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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