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執法過當!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作者: couldifly (想飛)   2015-02-17 23:52:34
※ 引述《cvop720 (回歸自我)》之銘言:
: 這法官是好法官啊
: 警察認真值勤、盤查,值得鼓勵,但是不能違法盤查啊
: 盤查時,提出任何一個"合理懷疑"有這麼難?
: 非得要用"沒違法何必怕盤查"這種根本違法的理由
: 有這種想法的人
: 如果你沒喝酒",警察沒有任何的合理懷疑,就要你"酒測"
: 你願意配合的話,那是你的自由
: 但是人民也有拒絕的權利
: 就像車箱、住家,你願意讓警察搜,那是你的自由。
: 警察沒有搜索票,人民就有權利拒絕
: 酒測或盤查,都還不用搜索票,警察只需要提出"合理的懷疑",民眾依法就必須配合
: 難道提一個合理的懷疑有這麼難嗎?
: ※ 引述《damonwhk (Damon)》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執法過當!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2015-02-17 03:04:38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陳俊智/桃園報導
: : 為阻酒駕,深夜街頭常見警方攔檢酒測,年節期間更是高峰,以往警方遇駕駛闖臨檢點
: : 、拒酒測,一律開罰、吊照,桃園地院昨天有個判決,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
: : 危險駕駛才能攔測,否則即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撤銷裁罰。
: : 法官強調 公權力要先管好自己
: : 法官並在判決理由中強調,「目的正當不能證明手段合法」、「公權力要先管好自己,才
: : 能取得指導、取締人民的正當性」,這是實質法治精神,以往官方「既然沒違法何懼臨檢
: : 與盤查」的說詞魔咒應破除。
: : 桃園地院這件行政訴訟判決一出,立刻引發討論,有人認為如此一來,警方根本難以執法
: : ,但也有人認為警方執法須更注意程序正義,應正向看待。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
: : 蔡仕綸表示,員警執法過程沒問題,收到判決將提上訴。
: : 提這一行政訴訟的姬姓男子住桃園,去年八月十三日深夜開車行經楊梅區中興路,遇警方
: : 酒測攔檢,員警以手勢和哨音示意他停車受檢,姬認為自己沒喝酒未理會,車開過了攔檢
: : 點才停。
: : 男二度拒酒測 警開罰吊照
: : 員警隨後請他配合酒測,姬拒絕二次,被警方以拒絕酒測開罰九萬元並吊扣駕照,且三年
: : 內不得考照。姬姓男子不服,打行政訴訟爭權益,指當天他開車要到醫院照顧外婆,自認
: : 沒有喝酒才拒酒測。
: : 法官傳執勤警員作證,警員
: 承認「沒聞到姬身上有酒味」,但有告知「要用酒測器確認一
: : 下,要以儀器為標準、就這麼簡單」,法官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帶,也認定姬沒喝酒。
: : 判決指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
: : ,才能攔停、實施臨檢。所謂「已發生危害」如酒駕肇事、出車禍等。
: : 至於「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行為,包括飆車、蛇行、忽左忽右、猛然煞車、車速
: : 異常緩慢、遇警臨檢路邊停車躲避等,但姬並無這種情況,且在駛過臨檢點後即自行停車
: : 。
: : 法官認定,警方在沒有合理懷疑危險駕駛的情況下,強迫駕駛人接受酒測,違反警察職權
: : 行使法,因此撤銷原處置,姬省下荷包,也毋須吊照。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802/713254
: : 5.備註:這年頭什麼樣的判決都會有
總之這案例的爭點在於員警提不出合理懷疑的緣由啦
只能說這員警出庭前分局交通組都沒做好勤前教育
只要堅稱說看到駕駛人臉紅紅所以合理懷疑不就好了
反正酒測大多在晚上
蒐證畫面也看不太出來臉有沒有紅
好不容易在警察強力執法下
酒駕傷亡案件大幅下降有目共睹
法官自以為的程序正義也拜託看一下勤務目的
連酒測這種對個人侵犯少於大多數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的勤務都用這種高標準程序檢視
反正到時候又再發生什麼憾事
警察又能拿回執法強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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