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T312 (312)
2015-02-18 09:05:42※ 引述《yesnogod (是無神)》之銘言:
: 有些公司 員工幫忙拿發票 會給你5%
: 而這發票有沒有用?可不可以報,是由會計審核的
: 而這也是會計的專業所在
: 今天會計審核不周,讓國稅局察覺你支出超過額度
: 這是老闆的錯還是會計的?
: 國稅局當然是針對老闆啦
: 但是老闆當然會針對會計
會計人員也有罰責
商業會計法
第七十一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
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
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如果曾經表明拒絕幫老闆作假帳,可減輕或免除罰責。)
第七十三條 主辦、經辦會計人員或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有關人員,犯前
二條之罪,於事前曾表示拒絕或提出更正意見有確實證據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