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來回高鐵+墾丁快線只需要3040元
買之前還打給高鐵客服人員,因為我擔心過年期間沒有位置,所以一定要在打電話
再次確認,想不到還是掉入陷阱,也不能說是陷阱拉,應該說以後要買票前,
一定要把密密麻麻的合約看清楚!!
真的要小心,預計2/19從台北到高雄再搭墾丁快線到墾丁,
所以在ibon就買2/19的票(ibon選項並無2/18當日的選項),
等票劵出來後,
發現高鐵的票是2/18~2/21期限。
而墾丁快線是2/19~2/21的票
我已經搞不清楚是過去式還是未來式!!
後來今天打電話到消基會,當然是沒人上班。
於是打到高鐵,高鐵人員回覆ibon在合約第七條有著名:
本聯票「高鐵取票證明單」可兌換之高鐵車票乘車日,限於購買時選定之墾丁快線去程乘
車日前1日起至後2日,共計4天。
我就是敗在這裡,如果2/19號要搭高鐵,記得買票選擇要2/20才可以搭乘2/19的票
高鐵網頁上,促銷內容寫很大,但是注意事項寫這個合約內容卻寫很少,
重點還不能退換票,因為我已經是7天前了。
過年真開心,虧了3千多元。
高鐵營運應該會很好,不會虧錢了,我相信一定很多人忽略不看契約而損失自己的權益。
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