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強迫酒測判違法惹議 挺警網友:法官已讓防線崩壞
2015-02-17 13:07
〔本報訊〕警方路口臨檢酒測,駕駛人若沒喝酒可否拒絕酒測?桃園一起判決出現「判警
違法」的罕例,結果形同打臉警察。新聞一出,外界議論警界更譁然,臉書社群「靠北警
察」更有網友貼文駁斥:「法官阿,你正在讓這道防線崩壞,你看到了嗎?」
如果真的沒喝酒,想要拒絕酒測,可以嗎?答案是肯定的。桃園日前一名姬姓男子遇警方
酒測攔檢,姬男認為自己沒喝酒未理會,被警方以拒絕酒測開罰,但姬男打行政訴訟後,
法官卻認定姬男沒喝酒,並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危險駕駛才能攔測,因此以
「目的正當不能證明手段合法」為由,判警違權。罕見判決也令桃園市警局決定提出上訴
。
過去官方「既然沒違法何懼臨檢與盤查」的想法,被法官打槍,新聞一出引起輿論,有人
挺警察,認為如此一來,警方根本難以執法,但也有人認同警察該注意程序正義。
臉書「靠北警察」便出現一篇網友貼文,「我們不求法官有多高深多難懂的判決,只希望
能夠跟我們站在法律的第一線」,文章稱,法官不該專研於法當個法匠,不該出現保護少
部分人的專屬自由心證。
「讓我們為桃園警方這次的上訴加油。闖臨檢站,過臨檢點而不停,就是冒著很大的危險
。」、「當駕駛人缺乏能力判斷停車的位置,而且還拒絕酒測,基本上公權力就已經遭到
挑戰了。」文章作者支持桃園警方上訴,認為法官這次判決形同讓保護大眾的法律防線崩
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6401
5.備註:
支持警察權力無限制擴張!以後轉彎未打方向燈、超過停等線、越過雙黃線、紅燈右轉者
應強行攔下來臨檢酒測,因為這些都是等同於遇臨檢站未停的危險行為!臨檢站的標誌這
麼大不應該忽略,同樣的一般交通號誌標誌這麼大也不該被忽略,建議警察大人以後
對於這些人,一律要求他們停車臨檢酒測吹氣,這才有資格叫作警察而不是米蟲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鵝...) 2015-02-18 23:16:00
喔
作者: fakeiori (可樂) 2015-02-18 23:16:00
那就通通都測阿,我支持。
支持警察不用遵守程序正義,不用合乎比例原則執行勤務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2-18 23:16:00看完判決書法官判的沒什麼問題啊
作者:
hc7 (恩)
2015-02-18 23:16:00支持警察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2-18 23:17:00支持法官
早就說了 司法是個連公民力量都動不了的黑洞法關愛怎麼判 愛怎麼不執行 鄉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法官判的沒有問題學運後多了很多事件都是有利傾向警察的
作者:
LinFan (綠島耕作)
2015-02-18 23:19:00臨檢跟酒測有差吧? 臨檢有妨害隱私之虞 酒測有嗎?
以後喝一點 硬是說自己沒喝拒絕接受酒測 警察有啥辦法?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2-18 23:19:00其實是立法的問題,立法委員就是喜歡跟壞人站在一起呀
以後酒駕SOP就是拒測啦 這不是鄉民想的 是法官教的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2-18 23:20:002016要好好選,不要又選一堆只會幫黑道、壞人說話的立委
作者: kenro 2015-02-18 23:22:00
在那邊扯自爽的...論點偏激也自以為是
作者:
ci3964 (yuci)
2015-02-18 23:26:00支持法官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5-02-18 23:26:00
難不成以後酒測沒問題都可以告嗎
希望你不是下一個被酒駕撞的吹一下很難?會花多少時間不要說警察權利無限上綱,人民權利現在才是無限上綱即使侵害別人了,還是可以喊自己權利最大
作者: dddkids (滴滴滴) 2015-02-18 23:28:00
樓上一堆目的手段正當性都不懂的酸民(攤手)警察大人叫你吹就吹喔?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2-18 23:29:00因為那位仁兄真的沒喝 僅因拒絕酒測而被罰9萬+吊照3年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2-18 23:29:00看過判決書就知道那位警察有多扯了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5-02-18 23:30:00智障法官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2-18 23:30:00這種苛刻處罰根本不合比例 能怪法官撤掉嗎?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15-02-18 23:30:00可以發明微粒子偵測器偵測酒氣嗎?有觸發就吹 沒有就放過
當初酒駕罰則怎麼出來的?拒絕酒測法則太低,以後的不管有沒有喝酒,都拒絕就好了啊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15-02-18 23:31:00每個都吹 浪費時間也浪費器材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2-18 23:33:00個人倒不覺得法官的撤銷哪裡有問題
作者:
jerry79 (新手上路)
2015-02-18 23:33:00學法目的是選自己有利來解讀罷了
嫌麻煩就不要開車上路 遇到警察馬上回頭不要被臨檢到
作者:
jerry79 (新手上路)
2015-02-18 23:35:00看看總統跟法務部長法律人的行為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5-02-18 23:41:00法匠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5-02-18 23:52:00權力是可以慢慢的擴張的…
作者: FirzenEX 2015-02-18 23:53:00
判斷有無酒駕,客觀就是要酒測,根本不是警察口說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