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廢農曆 6年禁度春節 南京國民政府下令不准放假、強迫店家營業 百姓叫苦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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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要過年了,不過你知道嗎?1930年代南京國民政府曾有6年廢除農曆春節,只准過
陽曆元旦,而且手段相當激烈,春節期間派警察到放假的商店強迫「開張」,把歡天喜地
的春節弄得啼笑皆非;幸好民意大過天,1934年總算從善如流,恢復舊曆年。
回到100年前。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曾宣布廢除舊曆改用西元,走向
世界與國際化,並將西元1912年定為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定為「新年」;但因為民間仍
習慣使用農曆,並將農曆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袁世凱上台後,便將農曆正月初一
改稱「春節」。
民間只能閉門過節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又再次頒布命令:1929年1月1日起使用國曆、廢除農曆。為了
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不准賣有舊曆日期的日曆、不准過農曆春節;農曆春
節期間,機關、學校、商店不得擅自放假,所有賀年、團拜、祀祖、春宴、觀燈、扎彩、
貼春聯等活動,一律移至國曆新年前後。
據時人記述,政府還在春節期間派警察到打烊商店迫其營業、搗毀元寶茶及供祀果品,甚
至鄉間售賣曆本的小販,亦一併捉去拘役;「一時間人心惶惶,將一個歡天喜地的新年,
弄出啼笑皆非之狀。」
儘管政府企圖用行政手段來制止民間過年,但老百姓不買帳。據記載,當時大都市民眾都
在國曆一月一日虛應故事,大門外掛起青天白日旗、門上貼一幅標語算是變相的春聯,但
大門內卻若無其事,照常生活;一到農曆12月23日「送灶神」之後,民間開始忙碌起來,
商家打烊謝客貼春聯,一般家庭忙辦年貨,熱鬧異常,一直到正月十五元宵夜,才精疲力
竭又心甘情願地結束了「年」。兩兩相形,冷暖頓見。
社會各界群起反抗
當時一幅有趣春聯寫的正是此景:「人有是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曆分新舊,你
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
由於農曆春節是綿延幾千年的傳統節日,一下子要改談何容易,因此命令一出就遭到其他
黨派及社會團體反對,指責國府摒棄傳統文化;民間更是陽也不奉,陰則全違,人們照舊
過自己的年。1934年,國民政府不再廢除陰曆,並無可奈何表示「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
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
旺e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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