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勞工所得要課稅,而攤販店家做生意不用課(少數樹大招風有)
因為選票關係?還是其他因素?
服務&觀光業大抵是內需市場,對國家財政並無生產毛額的實質效益,
為何不用課?
小本生意都現金交易這樣課稅也比較符合稅賦正義,
且攤販滿街所造成的油煙、廚餘與交通等環境汙染可改善,
以及食安問題也可透過強制攤販都需有店面才允許登記開業好管理追蹤,
觀察過日本、中國等,只有特定區域有規劃攤販,
其他在市區內商業或住宅區就是不可能讓你擺攤。
雖然課稅後外食族成本增高但是國家財政可以改善貼補老人小孩的福利
更是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