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oh (轉P得冠軍)》之銘言:
: ※ 引述《F1239810 (阿蛇)》之銘言:
: : 本人是正義魔人每次看到撿屍新聞,都覺得撿屍男是豬狗精牲,人神共憤,恨不得剁掉他
: : 們老二喂狗……
: : 但每每這種新聞出來,又幹譙那個女的是白痴嗎?……不能喝就別喝,喝完就被抬走了。
: : 有沒有人覺得女生被撿屍是在作自受?
: 這種被撿屍,
: 就跟把一千塊丟到貧民窟被偷一樣,
: 事後哭哭一切都是they的錯,合理嗎?
: 阿,去夜店都是什麼咖小別說這些女的不清楚,
: 大多數都馬去交配的,
: 啥?!你說不是,
: 難道男的都白X付貴鬆鬆入場費進去純喝酒?
: 別假了,
: 在知道周圍都是什麼咖小還喝掛不就跟把一千丟到貧民窟一樣嗎?呵呵
先說我不贊成撿屍,趁人之危抓去關關剛好而已
但另一方面
我覺得法律應該也要罰那些在公共場合喝爛醉的人
不限於女生,包括所有喝到爛醉倒在路邊的人
你把自己喝到無行為能力,造成社會負擔,不罰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