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按照目前我國官方文書中記載的內容
打人的警察是中正一分局的沒錯,但是警政署的說法是「陳姓員警」
http://0rz.tw/nI3Fu
這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5月28日會議中的質詢內容
其中民進黨的段宜康委員質詢時提及:
在北平東路驅散事件中造成民眾受傷,網路上流傳是屠姓員警做的,警政署給我的說明則
說不是,他們查出來的結果是台北市警局的人做的,但是報告上沒有寫出他的名字。上次
陳其邁委員擔任召委率領立委到警政署考察時,王署長有說明,他說這位員警是台北市警
局中正一分局的陳姓員警。這份報告和台北市警局提供的錄影光碟,我都看過了,今天我
不請王署長上台說明,因為我覺得警方的態度很清楚,警方說有群眾攻擊陳姓員警的同事
,造成他受傷,陳姓員警為了保護同事才要趕走攻擊者,但是比對兩則影片以後,我們並
沒有看出陳先生的行動是針對特定對象,他其實沒有針對特定對象,他打到站立在那裡的
群眾的畫面也很清楚。警方提出這樣的說明給我,代表警方的價值也很清楚,警方並不認
為他的作為有什麼不當,即便我們退一萬步說,群眾說不定有攻擊警員,依我看,這位陳
姓員警是有情緒的,即便群眾打了他的長官或同事,他必須把攻擊者趕走,然而現場員警
全副武裝,人數比群眾多,在做驅離的動作時,在比例和正當性方面,警政署要用更高的
標準要求受過訓練、有全副武裝的國家警力。如果在執勤的過程裡,員警因為個人的情緒
而做出過當的行為,就應該被追究。
另外,蘋果日報之前也有報導過這個事件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528/405677
就我所知,當了副分局長還要拿警棍上前線的機會超低,
就像方仰寧頂多拿著麥克風廣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