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嘛那麼麻煩,鐵拳無敵當年在設計憲法時,早就已經考慮這個問題
所以才要求漲價歸公,本國憲法當中也有做如此設計
憲法143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
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
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
營之面積。
要求政府貫徹本條文,修正現行土增稅法,
成交價與公告地價的差值,課以100%的土增稅,
房價馬上跌回來,還可以充實國庫,
游資要投資就得回歸製造業...才能脫離低薪世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