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ndman (檔車鑰匙)》之銘言:
: 我想放鞭炮~~~~~
: 新北臺北有什麼地方可以放~~~~~
以下是 臺北市市政府 公告資訊,希望對您有幫助。
祝你 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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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民眾習慣燃放爆竹煙火,水利處表示,為了節能減碳綠生活,
希望民眾儘量減少施放,若民眾真的有需求,
北市河濱公園亦開放幾處特別地點供民眾使用,也提醒民眾不要隨意丟棄垃圾造成髒亂,
開放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場地分為以下場所:
(一)平時開放場地:
1.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22時至翌日8時及龍舟點睛期間禁止施放)。
2.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
(二)元旦、除夕、春節(農曆1月1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
國慶日開放地點:
1.新店溪流域: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
2.淡水河流域: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富洲河濱公園
(不包括人行道區)、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3.基隆河流域: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社子島新舊兩堤間龍舟碼頭
(不包括人行道區)。
上述開放特別活動場地區域範圍如附圖或現場標示範圍為準。
此外水利處希望民眾燃放一般爆竹煙火一定要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公告開放區域燃放一般爆竹煙火之時段悉依本府公告
「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規定辦理。
(二)燃放一般爆竹煙火時,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燃)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
reference:
http://heo.gov.taipei/ct.asp?xItem=97371436&ctNode=7287&mp=106031
http://heo.gov.taipei/ct.asp?xItem=71780&CtNode=49834&mp=10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