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corn (RT)》之銘言:
: 炮這種東西用在宗教, 看在神的面子上, 還能接受.
: 有些人不考慮地點, 時間, 爽就買來放.
: 很吵, 很臭, 燃餘不清, 又有燒到東西的風險.
: 先前一堆新聞:
: 情侶放炮火燒公園, 屁孩放炮炸傷路人, 等等.
: 如果政府規定人民在非特別節日不得使用炮類玩物,
: 以及放炮地點有限制, 這樣可行嗎?
: 該不會又牽扯什麼人權問題吧?
短期內要大家不放炮做不到
警察勤務夠多了 沒空去取締
我認為先從源頭下手
首先
一 鞭炮製造要控管數量
逐年減少製造數量 量少放炮就少
二 販賣要專營
書店 雜貨店 路邊攤 都不行再賣炮 請到有炮牌的地方買
三 課炮稅
菸酒課稅 炮也要課 放炮製造噪音 汙染環境 燒妳全家
最後一點
刁民不可能會同意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