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ooisgood (不告訴你)》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hSPFL2Zlpg
: 這大樓燒得比101跨年煙火還旺
: 根本就是根超大的仙女棒
: 燒成這樣
: 中國人好像都不當一回事一樣
: 這要是在台灣
: 政府機關早就被幹翻了吧
: 有CCTV火燒的八卦嗎?
2010年3月,央視大火案經過3天庭審後,被告人多數當庭認罪。徐威在最後的陳述中認為
其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給央視帶來不良影響,感到非常悔恨,並勸說同案人員認罪伏法
。2010年5月10日,大火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進行一審宣判。首批21名被告以危險物品肇事
罪判處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火災事故主要責任人、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獲刑最重,被
判處有期徒刑7年。為徐威聯繫購買煙花的北京大新恒太傳媒公司總經理沙鵬被判處有期
徒刑5年半。
如果換在台灣大概重判1年 然後還能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