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kiHayashi (壹崎)》之銘言:
: 台灣人就是理盲且濫情
: 現在持有房屋的人就當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 很多人根本壓根也沒獲利出場 反正人家根本不靠房產賺錢
台北確實有很多人不靠房產賺錢, 所以房地高低不關他的事.
這些人也沒被人人喊打, 真的被打的人... 你自己很清楚呀...
: 那群只有一個本事 就是人家買房的價錢有夠低
: 能夠在歷史新低時吃貨 然後就擺著不動
: 至於投資行為 房地產買賣行為
房地產在社會上本來就很難當純粹投資行為, 這前面很多人都說了, 不再重覆.
: 台灣這個社會就出現太多這種事情
: 就像文林苑 有合法產權 我就支持他 他就算閒置 也是他家的事情
這裡就知道你對房地產的認知完全錯誤.
房地產的產權雖歸於私人, 但事實上房地產的價值,
除了私人開發外, 大多是公部門的投資所造成的.
像一個人的地, 買在台北, 因為台北成為首都造成上漲.
或買在捷運沿線造成市價上漲, 這些都不是他個人的力量, 而是公部門力量所造成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 KMT 始祖那個傢伙會說"漲價歸公". (雖然他的理論問題一堆.)
因為土地利益除自己改良建物外, 基本上都是公家的力量所造成的.
當然實際上操作, 若真的全部漲價歸公,
則會造成土地漲太多就沒人要買賣. 造成流動性的危機.
所以歐美國家多半以土地價值提升後, 即大幅提升該地的土地稅金,
以回收公家投資的收益.
同樣的, 因為稅金提升後, 持有者就必須更有效的利用其房產,
以回收其高額的稅金, 同時也減少閒置空屋的比率.
極端來說, 房地產自古以來就不是一個全部私有的體制.
不論是田稅, 或是限制地權, 都是從古代就開始有的思想.
: 就像紹興社區 沒有合法產權 還跑去跟台大靠邀東靠腰膝
: 台灣大學是教育機關 並不是社福機關 但是還是有人挺
紹興本來就不該被挺, 政府沒義務給他們房子產權.
但在居住正義的立場上, 社會住宅他們應有一定的優先權.
: 通常討論只要涉及感情因素時
: 通常就是道理講不同 只好動之以情
從這篇的開頭看起, 反方至今無一較好論述, 反而淪為一再叫囂.
究竟誰才是情感用事?
: 就像社會住宅的問題 也存在社會不公平之處
: 如果今天年收入低 只因為年收入低 結果政府照顧他們住在帝寶附近
: 結果那些年收入比他們高一點的人 卻因為資格不符合
: 被迫要自己買屋 結果住在很遠的地方
: 這樣真的很合理嗎?
: 真正的世界很殘酷!!!!
你自己在幻想住在帝寶旁嗎? 柯P都把帝寶那塊地的地權都換走了耶.
事實上最精華地段本來就不該蓋社會住宅, 而是蓋豪宅+商業設施.
政府再抽重稅. 基本上英美都是這樣.
另外, 買屋和社會住宅本來就不同, 柯P式的社會住宅會較偏向新加坡方式.
除少數極有錢者之外, 大多數人都有入住資格.
若房屋稅加重, 社會住宅能大量普及化, 大多數人都沒有買屋需求.
何有你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