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再談打房 柯文哲:下月將北市8%空屋逼出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7: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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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新聞] 再談打房 柯文哲:下月將北市8%空屋逼出
時間: Mon Feb 23 20:05:01 2015
: 再談打房 柯文哲:下月將北市8%空屋逼出
: 柯文哲近日拋出打房議題,規定買第二棟房子不准貸款,卻遭市政顧問質疑
: ,上午他坦言,當時受訪時想法並不成熟,但目的是為了凍結房價。柯表示
: ,能控制房價的工具都在財政部手上,台北市府能做的並不多,但會朝大型
^^^^^^^^^^^^^^^^^^^^^^^^^^^^^^^^^^^^^^^^^^^^^^^^^^^^^^
: 公共住宅及公辦都更邁進。
: 柯指出,目前台北市的空屋率有8%,若能將空屋逼進市場,應能有效抑制房
: 價攀升,下月將會想辦法讓聯開案空屋上市;新版房屋稅規定,擁有一房稅
: 率是1.2%,多一房增加到3.6%,某種程度上已對空屋有加重稅的效果,將視
: 今年效果再評估未來狀況。
: http://ppt.cc/laq2
柯P未免太小看自己的直轄市長職權了
打擊房屋租賃業最有效(但會得罪人)的措施就是持有稅: 地價稅和房屋稅
次有效但不得罪人的措施就是大幅放寬容積率,以增加供給
目前很多地方公告地價嚴重脫離實際交易價格,
地方政府只要讓土地公告現值能夠趨近於土地實際交易價格,就能大幅提高地價稅
下面附上地方政府的法定權力
地價稅部分:
土地稅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G0340096
第 12 條
本法所稱公告現值,指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公告之土地現值。
第 15 條
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
前項所稱地價總額,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定程序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
規定地價,經核列歸戶冊之地價總額。
第 16 條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
直轄市或縣 (市) 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
起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
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
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四、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
五、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
前項所稱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 (市) 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
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第 17 條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平均地權條例第 15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
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二、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
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平均地權條例第 46 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
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
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
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
據。
平均地權條例第 4 條
本條例所定地價評議委員會,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組織之,並應由地
方民意代表及其他公正人士參加;其組織規程,由內政部定之。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D0000032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或十六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市長或副市
長、縣(市)長或副縣(市)長兼任;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由直轄市政府
或縣(市)政府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兼任;其餘委員,由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
一、議員代表一人。
二、地方公正人士一人。
三、地政專家學者二人。
四、不動產估價師二人或三人。
五、法律、工程、都市計畫專家學者各一人。
六、地政主管人員一人。
七、財政或稅捐主管人員一人。
八、工務或都市計畫主管人員一人。
九、建設或農業主管人員一人。
本會委員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團體出任者,應隨其本
職進退。
第一項委員出缺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予補聘,其任期以至原委員
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直轄市、縣(市)議會未推派議員代表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另遴
聘地政專家學者或不動產估價師擔任委員。但澎湖縣政府、福建省金門縣
政府及連江縣政府得不另聘之,不受第一項總人數之限制。
房屋稅部分:
房屋稅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G0340102
第 5 條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
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
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
訂定差別稅率。
第 6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
規定房屋稅徵收率,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備案。
第 9 條
各直轄市、縣 (市) (局) 應選派有關主管人員及建築技術專門人員組織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應由當地民意機關及有關人民團體推派代表參加,人數
不得少於總額五分之二。其組織規程由財政部定之。
第 10 條
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核計房屋現值。
依前項規定核計之房屋現值,主管稽徵機關應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
人如有異議,得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證件,申請重行核計

第 11 條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下列事項分別評定,並由直轄市
、縣 (市) 政府公告之:
一、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
二、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
三、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
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
前項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
按年遞減其價格。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G0300010
第 2 條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均應依照本規程組織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第 3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就下列人選中遴聘:
一、直轄市:由財政局(處)長、地方稅稽徵機關局(處)長、建築管理
主管人員一或二人、地政主管人員一或二人、地方稅稽徵機關主管科
長為當然委員,另由市政府聘請市議員代表二人、不動產估價師代表
一人、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一人、營造業公會代表一人及建築
師公會之專門技術人員一或二人為委員,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
一或二人,由市長或市長指派副市長、財政局(處)長、稽徵機關局
(處)長分別兼任。
二、縣(市):由縣(市)長、財政局(處)長、地方稅稽徵機關局(處
)長、建築管理主管人員一或二人、地政主管人員一或二人、地方稅
稽徵機關主管科(課)長為當然委員,另由縣(市)政府聘請縣(市
)議員代表二人、不動產估價師代表一人、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代
表一人、營造業公會代表一人及建築師公會之專門技術人員一或二人
為委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由縣(市)長及稽徵機關局
(處)長分別兼任。
第 6 條
本會議事範圍如下:
一、關於未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地區各種地目等則之土地標準價格評議事項

二、關於房屋標準單價及有關房屋位置所在之段落等級之評議事項。
三、關於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之評議事項。
第 7 條
前條有關評定不動產之土地、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等
,應先由直轄市、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派員實地調查,作成報告,經
本會召集會議評定後,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
容積率部分:
都市計畫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D0070001
第 39 條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
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
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
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2-23 22:57:00
土地持有稅調高 只怕有錢人的房子逼不出來 只能逼出住在台北市的窮人 中產階級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2-24 08:00:00
又在嘴砲了 遠熊、日勝生到底弄到現在有什麼成果馬桶巨蛋一樣在蓋
作者: startiger (??)   2015-02-24 08:02:00
柯要捐2500萬選舉補助款,到底捐去哪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15-02-24 08:02:00
有見地 果然房價沒跌是因為建商賺得不夠多
作者: siqzo1 (text523)   2015-02-24 08:02:00
把財政部能做的都列出來先!
作者: NCmuhaha   2015-02-24 08:03:00
在經濟爛到爆的情況下全面漲持有稅 這是誰的爛點子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5-02-24 08:04:00
擴大容積率只是助長炒房 別傻了台灣房價早已跟供需面脫勾了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05:00
容積率助長炒地,但房價會跌也就是讓有限的地發揮更大的住屋效益
作者: NCmuhaha   2015-02-24 08:07:00
就算換了一批中產階級 換來的應該是香港人和大陸人吧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08:00
如果今天台北市有5000萬戶住宅,房價一定跌到等於建築
作者: nrrakaur (MEGA)   2015-02-24 08:08:00
加稅辛苦的是窮人...有好好想過嗎?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2-24 08:09:00
這議題真是頭大@@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09:00
成本...市場不可能完全脫鉤供需面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5-02-24 08:09:00
老實說現在沒陸資也有港資 有許多港人移民來台加稅當然是針對一人持兩間房的 如果嫌人不夠不會多生嗎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11:00
容積率比以前高 有沒有跌 講講啊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2-24 08:11:00
以後台北市住的全部都是陸人、港人 台灣人住北市以外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5-02-24 08:11:00
一人持兩房加稅無妨 會持兩房的不是受薪族了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12:00
徵收建商宗教的地 蓋民宅 幹他媽的都只會演演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8:12:00
關鍵字:民意機關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13:00
外國人限制買住居區 幹!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5-02-24 08:13:00
持一房不加稅 持兩房加稅就好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13:00
房屋稅才有民意機關的問題,地價稅只有1名議員代表
作者: Ligamenta (黃韌帶)   2015-02-24 08:13:00
原po專業,寫信給柯p吧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2-24 08:14:00
沒用啦 陸人還是可以透過台灣人頭買地炒房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14:00
地價稅本來就已經有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設定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14:00
信義大安內湖中正去炒房 其他就回歸中產 死中產不要在帶賽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5-02-24 08:14:00
有能力持兩房其實不在乎稅了 除非你投資客剛好沒穿褲子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15:00
只是實價課千分之二可能還是很痛 XD
作者: NCmuhaha   2015-02-24 08:15:00
持多戶的漲稅 這也是要民意機關來處理y
作者: TheRock5566 (一點點的幸福)   2015-02-24 08:15:00
連101和義大世界 都幾乎是陸資一手掌控了 台灣政府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15:00
捉到就沒收房產
作者: NCmuhaha   2015-02-24 08:19:00
到頭來 還是需要立委和議會經濟差 大多數人負儲蓄的情況下 不適合全面漲持有稅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23:00
那就陷入貧窮陷阱了...
作者: NCmuhaha   2015-02-24 08:24:00
要針對持多戶非自用的人漲稅 就要靠立委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02-24 08:25:00
選擇性立法很容易被找到bug...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5-02-24 08:26:00
609神邏輯:臺灣的一切,中央(KMT)負責
作者: popxpopxpop (爆爆爆)   2015-02-24 08:29:00
如果真如版大說的市長工具也很多,所以柯在卸責?自己一口氣要一次扛這麼多案,這很超人喔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8:31:00
地價稅的問題遠比炒房更早。二十年前我的公民老師說,原始土地增值稅在孫文的構想是要徵收百分之百。(平均地權)但是改低之後,炒地皮的事業就開始了。土地稅和房屋稅的概念有相當的差距。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8:33:00
漲價歸公根本是剝離人性,孫大砲的遺毒就不用拿來說了就是因為把土地跟房屋分開算才導致今日稅制亂象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8:39:00
今天問題是就是漲價有利潤才會遭成炒房呀!還笨笨的提高公告地價只是讓房子變更貴問題更嚴重。怎麼可能改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8:40:00
漲價有利潤的背後成因是因為持有成本過低所以屋主可以撐著不賣也不有效利用
作者: horol (Kitten)   2015-02-24 08:41:00
我家兩房但還是受薪啊,當初為了逃去中國的親戚買的,結果人逃房貸我們繼續繳……漲稅就只能賣惹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2-24 08:42:00
這個郝龍斌就已經在大幅提高了,只是威力沒有出來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8:44:00
那你必需要讓地價稅的增值幅度超過目前炒房的利潤。你想把稅率調多高呀?超過租屋的市價? …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8:45:00
樓上,不是這樣...持有成本提高的目的不是為了打房是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台灣並非缺土地,而是土地被持有卻無法有效利用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47:00
被誰利用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8:47:00
市場由市場決定要怎麼利用台北多的是老屋主,他們放著養蚊子不賣也不會痛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8:50:00
問題在於增加公告地價一定會先讓房價更高一層,對持有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8:50:00
至於交易稅才是稅制公平正義要討論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8:51:00
你想太多,之前說要提高持有成本,跳腳的是建商跟地主如果房價真的像你講的會高一層,這些人何必氣急敗壞?
作者: GimO (Gimo)   2015-02-24 08:57:00
調高公告地價後房價就會跌了 柯沒種而已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02-24 08:58:00
南部偏鄉一些地方市價等公告地價也乏人問津,己算實價課稅了,反觀台北差異懸殊,有利可圖,再蠢也要買都會區啊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8:59:00
房價這種東西就是信心問題,假如是你,現在手上的土地價值變成更高,你會賣更貴,還是更便宜?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01:00
假如是你,手上的土地每年要吃你一大筆稅金你還有辦法撐多久?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04:00
如果我是大地主沒差呀!擺著長時間這種政策一定會更增值。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04:00
你是大地主,每年繳幾億稅金你會沒差?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05:00
但是小戶才有可能受不了脫手。最後分配問題只會更嚴重。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05:00
請問你去哪裡生幾億?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5-02-24 09:05:00
只有白癡才會無腦打房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06:00
你可能收到幾億的稅金嗎?所以我說這計算完全錯誤呀!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07:00
怎麼不可能? 按照紐約市持有稅設計1%大地主持有上百億的土地被課上億稅金是有可能的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08:00
地價稅不是房屋稅,更不是市場房價。差很多耶!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08:00
我根本沒有討論地價稅,拜託你回去看我的推文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這種亂七八糟稅制本來就有問題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09:00
我有幾百億的人就更不可能付不出稅金了。有可能幾百億的土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09:00
重點是持有成本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10:00
地都租不出去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10:00
幾百億的土地你有效出租才行,拿去養地蓋停車場就會賠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11:00
所以說房屋稅的權力在市議會手上才是問題呀!…你有沒有繳過台北的停車費呀?你以為現在還是路邊一小時十元的價格嗎?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2-24 09:14:00
都讓這些人搞 台北還能住人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15:00
台北的停車費很貴? 東區60/1hr,信義路松仁路口35/1hr你去算土地價值,那種養地蓋停車場的收的根本佛心價
作者: ben811018 (Booo)   2015-02-24 09:16:00
政府可以用的工具很多 要不要認真做而已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2-24 09:19:00
地價收進來是殺雞取卵 還不知道收多少中產戶先重傷逼出來然後呢 只有手上有現金的收得了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22:00
你還是沒搞懂問題。現在你是在討論房屋稅?公告地價? 還是地價稅?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2-24 09:23:00
誰最有錢?那些拿你保費存款的 壽險銀行啦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23:00
是你沒搞懂,是討論持有稅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27:00
那就沒有什麼可討論的了,「稅率」的問題都是明定法條,只有民意機關才能動。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28:00
你沒搞清楚,稅是稅基跟稅率兩者的組成目前房地產的問題並非在稅率,而是在稅基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29:00
你從一開始就抱怨錯對象。請找立法委員和市議員。那就不是稅率問題,是公告地價問題。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31:00
我抱怨誰啊?....我裡面唯一有點名的只有孫大砲...你是不是哪裡搞錯?雞同鴨講是你先提孫文的,我只是針對你那段推文回應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34:00
你想收多少稅?假設一億好了。要收到一億的稅要有價值五百億(公告地價千分之二)的土地。你知道那是多大的土地嗎?孫文講的是稅率問題,而不是公告地價的問題 。而了稅率的問題只能找民代。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39:00
地價稅率千分之二只有自用住宅幾百億的土地報自用住宅,你也太天兵
作者: realmask   2015-02-24 09:40:00
你這種我贊成 雙北都會區不該被透天厝及老公寓壟斷 政府要出面把他們都更掉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42:00
請注意這個這幾百億是公告地價,而不是市價 ,差很多。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44:00
就算是公告地價,上億的數字也很難報甚麼自用住宅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44:00
如果你要把公告地價提高到和市價一樣高,我算兩百萬的房子就好了。一年的地價稅是兩萬。(非自用)請問你到台北那裡找的到一年租金不用兩萬的房子?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48:00
台北有兩百萬的房子,拜託告訴我,我要買有多少我收多少還要能租到兩萬的喔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51:00
所以你也知道沒有這麼便宜的價格。那我是不是房子只要租出去不可能付不了稅?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09:55:00
....簡單的說,假如你一間台北的房子2000萬一年的持有稅1%,就是20萬,你租不到這價格就會賠錢這對養房當房東的人壓力就會大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09:56:00
對於房子多的人來說,他只要能租出去一部分的房子就夠付稅一年二十萬一個月也不到兩萬。你告訴我台北市兩千萬的房子那裡一個月租金不到兩萬?對於小戶才有影響,大戶根本沒差好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10:02:00
台北兩千萬的房子租不到兩萬的很正常你是不清楚現在台北的房價? 一個爛公寓2000萬很正常但爛公寓要租兩萬? 沒那麼容易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10:04:00
最後小戶脫手只有更有錢的大戶買走而已 。一般平民只會稅率更重,或是考慮稅率高更不願買房而已。分配正義在那裡?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10:05:00
分配正義是甚麼?政府最多只能用蓋社會住宅保障你的居住權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10:06:00
兩千萬是那裡的爛公寓 ?!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10:06:00
但每個人都想要在台北有一間房? 請問要怎麼分?除非再來一次打地主分土地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10:09:00
我沒說要每人一間房。我是說增加公告地價只會讓現在房子分配的問題更嚴重。要從房稅稅率的層面去調整,我的答案很簡單。問題是理盲濫情的選民選出來的民代決不會去動。所以才變成無解。
作者: Beakhsu (兩個兒子的爸爸)   2015-02-24 10:15:00
增加持有成本的確是正解,敢不敢做而已。囤房就繳稅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10:17:00
而且現在的狀況是公告地價遠低於市價太多,持有房屋的壓力遠比你現在算的輕鬆太多。就算調高一點也不可能像你說的離譜到地主繳不起稅的地步。更不可能和市價相同。…提高公告地價只會讓市價更飛天而已。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2-24 10:21:00
你去查土地稅的資本化,google就有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10:28:00
如果是直接用市價來徵稅,的確看來房東為了要少付稅我會想把價格調低…問題是你能改的只是公告地價,不是房屋市價。房屋「市價」能直接改就不會有人買不起房子了。你把兩者的概念搞混就永遠弄不清楚這個問題了。
作者: ev331   2015-02-24 10:31:00
有錢人根本沒差又說自由化 結果本地人也吃不到好處
作者: Mechon (紫倫)   2015-02-24 10:33:00
因為你永遠無法設想到房價還能更高的可能性…但是二十年前也沒多少人想到現在房價會這麼高,不是嗎?
作者: jww (白小白)   2015-02-24 10:46:00
這篇文章跟本把焦點弄混了,問題到底是屯房還是舊住戶?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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