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推文有說工作滿一年,非自願離職可以領6個月失業給付薪資,
勞保給回應如下:
失業給付的標準,是以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按月發給,但
若被保險人有受其扶養的眷屬(指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
身心障礙子女)時,每一名眷屬可加給給付10%,最多以20%為限。
而且只要每月完成失業再認定,就可繼續請領失業給付,最長可領 6
個月,但如果被保險人已滿45歲或是身心障礙者,最長則可領到 9個
月。
建議最多領5個月就好,第6個月要快點進入新工作,如領滿6個月勞保
年資將被規零,得不償失。
※ 引述《bbry (Minny)》之銘言:
: 今天開工 但老闆開工後把幾位叫到辦公室,說因業務緊縮 你們就做到月底就好了,ps 小
: 弟在公司是mis 同批人還有業務等 突然腦中一片空白 工作一年半第一次遇到 接下來該
: 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