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8
「我2個都要」 女告性侵打怪露餡
2015年02月24日15:37
1名才剛大學畢業的女子,控告男友的蘇姓好友性侵她,不過北檢查出,事發後2人曾一同
出遊,男子還幫她按摩肩部,2人在打線上遊戲「英雄聯盟」時,蘇男要女子在她男友與
他之間做一抉擇,女子還回覆「我很貪心,2個都要」,檢察官因此認為蘇男罪證不足,
今將他不起訴。
據了解,已結婚的蘇姓男子,目前在南部某私立學校擔任行政人員,他就讀大學時與同窗
好友一起打線上遊戲成為死黨,而死黨的女友因為與他們玩同一款線上遊戲而熟識,3人
平時除了玩線上遊戲,也時常結伴出遊。
女子指控,去年1月間,蘇男北上替她慶生時,將她帶往大直的沐蘭汽車旅館性侵,隔月
又恐嚇她要將兩人上摩鐵的事告訴她男友,逼她南下後再載她到高雄左營的日租套房內性
侵。
蘇男到案後,坦承與女子有發生性關係,否認性侵並辯稱,1月份他搭高鐵北上,對方瞞
著男朋友與他在台北火車站見面,2人碰面後就直奔大直的沐蘭汽車旅館並發生了性關係
。
蘇男說,2月時,因為對方告訴他男友想結婚但她不要,雙方為此不愉快,女子因此到南
部散散心,他前往安慰再次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聽了雙方說法,從相關證據查出當爆發第1次性侵疑雲後,1月下旬女子與男友還有
到高雄找蘇男出遊,蘇男在車上還從後座幫女子按摩肩膀,隔月2人在線上遊戲打怪,蘇
男透過聊天室留言「要他還是要我」,要求女子在她和男友之間做一抉擇,沒想到女子竟
回覆「我很貪心,2個都要」。
當檢察官詢問女子是否知道蘇男已婚的身分,女子回答她知道,還說,「他都結婚了還讓
我犯罪」,檢察官認為從事後女子的反應,認定蘇男應無違反女子意願發生性關係,因此
將蘇男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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