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吃案囉~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2-25 08:14:45
※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銘言:
: ※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 你口口聲聲說檢察長沒有洩密,
: : 還說是記者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 我是說都有可能
: 在這麼多可能性面前
: 你如何特定一定是檢察長???
: : 如果真的記者有辦法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 裝個竊聽器就完蛋啦???
: 你肯定沒去過法庭看過
: 至少
: 我可以跟你保證開庭前不會有人拿探測器去看有沒有人裝竊聽器
: : 那臺灣司法就真的完蛋了!
: : 我認為臺灣司法爛雖爛,
: : 不至於腐敗到讓人裝竊聽器在法庭。
: 為何被人裝竊聽器就是腐敗阿????
: 你腦海中被裝竊聽器都是經過當事人同意的嗎???
: 而且這只是我提出的可能性"之一"
: 你懂"之一"和"可能性"的意思嗎?
: : 就算真的有竊聽器,
: : 也不可能知道這麼多簡訊跟LINE內容,
: 記者門道有多少我是不知道啦
: 就算他們能從電信業者那邊拿到一些資料
: 我也不意外
: : 畢竟法官不會當庭念出這麼多簡訊的內容,
: : 一定是直接列印成書面再拿給被告或是證人看,
: : 是故即便法院被裝竊聽器,
: : 記者也絕對不可能知道簡訊內容。
: : 小妹我還想請教你,
: 不用特別說自己是小妹
: 我可沒有肥宅那種莫名的憐香惜玉心態
: : 柯辦的彭盛韶說自己很累,不接受夜間偵訊,
: : 而拒絕出庭應訊。
: : 這件事情,一定只有打電話給柯辦彭盛韶的書記官,
: : 還有承辦檢察官,以及襄閱主任,
: : 跟檢察長這四個人知道,
: : 為何記者會知道?
: 請問這跟偵查內容有任何關係嗎???
: 這個我看不出有任何不能告訴別人的理由
: 而且
: 原定的偵訊時間取消了
: 記者肯定會到處打聽理由
: 當事人不可能自己告訴記者嗎?
: 很意外???
: : 你不要跟我說現在連承辦股書記官的公務電話也被竊聽了?
: : 那你現在亂懷疑張姓記者竊聽,是否也違反無罪推定呢?
: 我是說可能
: 我也沒有說記者必然犯罪
: 而且我也沒有去檢察機關提告記者喔
你好無聊
你一直說"無罪推定"
這四個字是不是只適用於北檢檢察長楊治宇
如果輪到我們這些魯蛇 馬上就變成"有罪推定"了???
看看人家江國慶 只不過去廁所擤個鼻涕就被判死刑了
為什麼檢察官跟法官通通都是有罪推定???
你那時候怎麼不跳出來告訴那些狗官說要"無罪推定"?
你就好棒棒~~~
整件案子的程序跟偵查 瑕疵百出 你看不出來嗎?
第一 學姊會跑去士林地檢告北檢洩密 就是不想要北檢球員兼裁判
結果士林地檢跟北檢不愧是好麻吉 又把案子轉回北檢讓他們球員兼裁判 科科
第二 一般行政簽結的案子 二週就結案了
又看本案的簽結理由 根本不需要調查到三個月
而且學姊過年前去北檢查案號 北檢訴訟輔導科表示查無此案
之後學姊跑去政風處詢問 政風處也表示查無此案 並且要學姊再檢舉一次
那是過年前一二天的事情 過年期間北檢休息 只有值班的檢察官跟法官在
政風處一定也是休息不能辦公 剛好昨天過完年第一天上班
北檢馬上用"最速件"寄此案的行政簽結公文到學姊的e-mail信箱
這會不會太巧了???
為什麼學姊跑去北檢政風處抗議之後
原本查無此案的案子 突然又重見光明了?
是不是因為學姊告訴北檢要訴諸媒體
所以北檢才會馬上用"最速件"將行政簽結的公文寄給學姊?
種種巧合 令本魯不寒而慄!
第三 本案的被告乃是北檢檢察長以及北檢內部的某些人士 為何北檢不用自行迴避?
你文章下面也有鄉民在問 如果今天北檢檢察長楊治宇跑去殺人放火
是不是也可以自己行政簽結自己的案子?????????
那北檢檢察長不就像馬力歐吃了無敵星星 有免死金牌在身 天下無敵了?
最後本魯套一句范逸臣在海角七號的台詞 再加以改編.....
我操 我操你媽的北檢!!!!!!!!!
有種告我侮辱公署啊? 幹你娘!!!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02-25 08:18:00
為什麼這沒有新聞啊
作者: akira78724 (AKIRA)   2015-02-25 08:21:00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2-25 08:23:00
台灣司法檢方問題遠大於院方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2-25 08:24:00
立場對了就無罪推定,立場不對就往死裡打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2-25 08:24:00
檢方=行政 中國黨黨然可以上下其手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2-25 08:25:00
法律人都這樣搞還奇怪嗎,不要怪我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而是好人不斷的沉默,等於是變相成為壞人囂張的幫兇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2-25 08:28:00
檢調洩漏案情給媒體 本就是常態 要告告不完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2-25 08:28:00
北檢真的很有問題 大案子(KMT)都壓著阿 一堆9.2把持
作者: markweng (台南上班族)   2015-02-25 08:30:00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2-25 08:30:00
很難講這是好是壞 壞是洩密 好是讓內幕被公開民主國家就是需靠這樣的檢調與媒體間的合作壹週刊一堆驚人內幕就是靠檢調洩漏的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15-02-25 08:34:00
何不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檢舉?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5-02-25 08:35:00
記者根本不敢抄!新聞自由?狗屎啦!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2-25 08:36:00
壹週刊今天洩台北市府密件 鄉民很爽但既是密件 為何能洩? 但鄉民又不在乎了鄉民不會去告台北市府洩密 因柯市府是自己人若認為是機密 就都不該洩但會洩 不就是基於公共利益嗎只是礙於法律 只好透過媒體洩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5-02-25 08:40:00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2-25 08:40:00
媒體有消息來源保護權 所以深喉嚨不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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