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遭美判賠 以色列:道德勝利
2015-02-24 14:51:10 聯合晚報 編譯陳澄和/綜合報導
紐約曼哈頓的陪審團23日認定,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在
2002年至2004年間,知情地支持以色列境內的六起恐怖攻擊,導致美國人遇害和受傷,必
須為此負起賠償責任。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的賠償金額是2億1850萬美元,但一項特別的恐怖攻擊法律要求償
金必須三倍計算,所以賠償總額將達6億5550萬美元。
要求巴勒斯坦組織為恐怖行為負責的十年纏訟,如今可望落幕。這項裁決不僅是數十名原
告的一大勝利,也讓以色列可以更有力地指稱,看似溫和的巴勒斯坦組織其實和恐怖主義
有直接的關連。
曼哈頓法庭經過一天討論,陪審團認定PA與PLO必須為25項控罪負責,並負有賠償義務。
2002年至2004年間,伊斯蘭主義運動「哈瑪斯集團」與「艾格撒敢死隊」在以色列發動六
起攻擊,共造成33死、390多人受傷。後來,有11個原告家庭在聯邦法院提訴,控告巴勒
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
原告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施壓,要他們為支持這些攻擊負起賠償責任。
但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律師上周堅稱,在以色列發動的攻擊「瘋狂且可怕」,但都是自主
行為,不該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負責。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與巴解在聲明中都表示要提起上訴,也未交待他們償付的能力和意願,
受害者家屬能否收到賠償金目前無法確定。不過,以色列外交部長李柏曼稱讚美國的判決
說:「這項裁決對以色列與恐怖主義受害者而言,絕對是道德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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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恐怖組織不是蟻圾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