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富家子考上名校 「隨性」誘女童亂摸
台中市丁姓富二代考上知名的國立大學,一時心情太high,竟誘騙10歲女童到廁所猥褻!
判決書指出,18歲的丁姓男子家境優渥,父母在社會頗有名望。丁男在102年間推甄上1所
知名的國立大學,沒想到同年5月間,他在台中市1家超商看見10歲女童,竟然一時性起。
丁男對女童說,他要幫妹妹買件褲子,而其妹身材、年紀與女童差不多,希望能協助他來
幫忙確定尺寸。女童不疑有詐,和丁男到廁所,丁男藉由翻開其上衣及褲子標籤處的尺寸
碼,進而隔著衣物撫摸其下體達1分多鐘,因女童感到不對勁予拒絕,丁男才讓她離開。
事後,女童將此事告訴母親並報警處理,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傳喚丁男到案。檢方依猥
褻未滿14歲之男女罪將他起訴,一審判處他1年10月。
丁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丁男坦承犯罪,並表示自己考上心目中的大學之
後,一時情緒過於放縱,看見被害人就興起了犯罪的念頭,後來在犯案時又良心發現,才
會讓被害人離開。
法官認為丁男並無任何前科紀錄,事後也有悔意,其父母也以20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最後
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2年,而在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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